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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总结会杭州落幕

2012-03-23 09:40 3877
在国务院各部门的支持下,中国红十字会和卫生部将进一步在全国稳步推进器官捐献工作,深化试点工作成绩,完善法规政策,健全组织机构,规范获取分配,加强舆论宣传,倡导博爱奉献,使中国的人体器官捐献移植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杭州2102年3月23日电 /美通社亚洲/ --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自2010年3月启动以来,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思想指引下,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2007年颁布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在中国红十字会和卫生部的积极推动下,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捐献例数已达200余例,初步探索建立了既符合国际伦理学原则又切合中国国情的人体器官捐献体系。22日,中国红十字会与卫生部在杭州联合召开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总结会议,总结试点工作成绩,交流试点工作的经验和体会,讨论存在的问题,制定全国推广的实施方案和制定中国器官捐献移植工作新时期的战略任务。会议达成了以下共识:

一、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医疗需求的不断增长,有必要建立起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符合伦理标准的器官捐献移植服务体系。解决器官来源问题是推动中国器官移植事业持久健康发展的关键,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

二、为贯彻落实2007年颁布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在国务院的指导协调下,中国红十字会和卫生部在试点工作基础上成立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和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专家委员会以及器官获取组织等组织机构,初步完成了人体器官捐献、获取与分配的顶层设计,为下一步的全国推广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参照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器官移植的基本原则,中国的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在遵循“自愿、无偿”原则的基础上,根据中国的社会文化背景,逐步建立符合当前中国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的人体器官捐献体系:1.以呼吸循环停止为死亡判断标准,确立了中国Ⅰ类、Ⅱ类、Ⅲ类的心死亡标准;2.由独立于医疗机构以外的红十字会依法参与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报名登记、分配、缅怀纪念、人道救助等工作;3.建立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的器官分配体系;4.建立符合人道主义的救助机制。

四、在国务院各部门的支持下,中国红十字会和卫生部将进一步在全国稳步推进器官捐献工作,深化试点工作成绩,完善法规政策,健全组织机构,规范获取分配,加强舆论宣传,倡导博爱奉献,使中国的人体器官捐献移植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消息来源: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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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健康护理与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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