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9年12月24日 /美通社/ -- 12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一般来讲,将来的正式文件是以“征求意见稿”为基准。因此,HR应该提前学习文件内容,为明年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后简称“汇算清缴”),做好充分的准备。
目前,易路软件推出的首个“汇算清缴”服务套餐,已开始接受预定。服务套餐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汇算清缴”的计算公式
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 [(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019年已预缴税额。通过易路软件的服务,可以明确以下几个概念:
1. “汇算清缴”的范围:
“汇算清缴”仅指纳入综合所得范围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可以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税的收入。例如全年一次性奖金、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等等,不在汇算范围内。同时,计算综合所得收入是否超过12万元时,理解上也应为上述口径。
2. 收入与收入额的区别:
根据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因此,在计算综合所得收入额时,需要特别注意上述收入额的计算。而判断12万以下免除汇算清缴义务时的口径为收入。
二、哪些员工需要做“汇算清缴”
根据《征求意见稿》中的相关规定,易路总结出“2019年度需要做汇算清缴”的情形可分为这两类:
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情形列举如下:
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在400元以上的情形列举如下:
三、“汇算清缴”有哪几种申报方式
根据规定,员工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办理“汇算清缴”:
1. 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员工可优先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2. 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
根据规定:“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出代办要求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办理。”这里可以理解为:“只要员工向公司提出代办理要求,公司就必须办理”。此处也可以联想到当年“12万自行申报”政策,很多时候还是HR协助员工完成了“12万自行申报”。所以,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是税务局保障“汇算清缴”顺利进行的一个重要途径。
当HR代办“汇算清缴”的同时,将面临三大风险:
详情可了解:《首次个税汇算清缴,HR必须划的三个重点!》
3. 委托第三方代为办理
员工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和条件,自主委托第三方代为办理。选择这种方式,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委托授权书并妥善留存,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四、“汇算清缴”首个HR服务套餐,接受预定
首个HR服务套餐的优势十分明确:
套餐也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分为两种不同的套餐,基础申报套餐、申报无忧套餐和个税全包套餐:
基础申报套餐:
申报无忧套餐:
个税全包套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