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5年7月9日电 /美通社/ -- 继中国较高院民事裁定驳回圆谷制作株式会社就奥特曼著作权一案的再审申请,今年五月份,UM公司作为全球(日本除外)奥特曼著作权、商标权的独占使用权人,又在美国联邦法院就圆谷涉嫌侵权的行为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0)粤高法民三终字第63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较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1)民申字第259号)》,中国法院先后一再确认圆谷侵犯了权利人在中国的奥特曼相关著作权权利。因此,圆谷亦无权许可其版权代理 -- 上海世纪华创文化形象管理有限公司从事相关经营。然而,圆谷以及世纪华创长期以来无视中国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依然在数个在售的玩具产品当中使用 UM 公司享有独占使用权的奥特曼形象,涉嫌严重侵害 UM 公司的版权权益。更有甚者,在本月上线的酷跑奥特曼游戏中,圆谷以及世纪华创也明目张胆地使用属于 UM 公司的奥特曼形象。对此,UM 公司表示如此类行为不停止,将准备对于圆谷和世纪华创及其下属被授权商涉嫌侵权的行为,在中国提起法律诉讼,追究有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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