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6年7月8日电 /美通社/ -- 浙江卫视于7月6日发布声明,公开宣称浙江卫视是“中国好声音”节目名称的合法权益人(“中国好声音”为 Talpa 全球热门节目“The Voice of” 在中国已播出的一至四季的名称),Talpa 对此表示不能认同。
浙江卫视的声明内容异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最新裁决,即责令灿星制作及其相关方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的宣传、推广、海选、广告招商、节目制作过程中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及相关注册商标。同时,Talpa 注意到,浙江卫视《中国新歌声》的官网 (voice.zjstv.com) 仍将往季《中国好声音》用于宣传。
Talpa 再次对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裁决表示感谢。法院于7月4日驳回了灿星制作的复议申请,决定维持其6月20日做出的判决,责令灿星制作及其相关方立即停止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 字样的节目名称和相关注册商标。
Talpa 将密切关注浙江卫视更名后的节目。对于浙江卫视此次更名为《中国新歌声》的事宜,Talpa 会考虑进一步回应。
Talpa 将携手唐德影视,持续致力制作正版授权的《中国好声音》第五季,并逐步扩展合作领域,为广大中国观众带来更多优质的电视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