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6年7月6日电 /美通社/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7月4日驳回了灿星制作对《中国好声音》诉前保全裁定的复议申请,Talpa对此裁决表示欢迎。裁决将维持法院于6月20日做出的决定,责令灿星制作及其相关方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的宣传、推广、海选、广告招商、节目制作过程中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和相关注册商标。
Talpa首席执行官Pim Schmitz表示:“法院对灿星复议申请的驳回,不仅增强了我们对中国司法系统在支持和保护知识产权上的信心,更进一步坚定了Talpa深耕中国市场的信念,让我们对于中国创意文化产业的未来发展满怀希望。”
Talpa集团法务和商业事务总监Maaike van Urk如是评论:“此次裁决有力打击了星空传媒及其关联公司灿星制作的公信度,强力回击了其所宣称制作的原创节目计划,与此同时,也揭露了灿星制作和浙江卫视一直推进的《中国好声音》实为未授权版本的本质。”
法院关于诉前保全禁令的裁决不仅有利于中国电视行业的有序发展,更充分体现了中国政府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创意创新的重视。同时,这一裁决也为潜在的国际商业伙伴和客户打下一针“中国制造”的强心剂,促进了中国原创知识产权的出口和国际化发展。
Talpa将携手唐德影视,持续致力于制作正版授权的《中国好声音》第五季,并逐步扩展合作领域,为广大中国观众带来更多优质的电视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