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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锦记签署《“倡导诚信经营 共促和谐消费”倡议书》

2012-03-20 08:00 6925
李锦记酱料集团主席李惠中强调:“企业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不再是选择性行为,而是企业保持基业长青的必然选择。”

-- 承担良好企业公民责任

北京2010年3月20日电 /美通社亚洲/ -- 继日前发布《2011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后,李锦记再次承担起良好企业公民的责任,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月,积极倡导企业诚信经营,共促和谐消费。

3月13日,由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消费者报社共同举办的“倡导诚信经营 共促消费和谐”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作为中国调味品行业的领军企业,李锦记受邀参加了座谈会并签署了《“倡导诚信经营 共促和谐消费”倡议书》。在座谈会上,李锦记与各大知名企业分享交流了诚信经营的经验,就消费维权以及如何建设和谐消费环境等方面向各相关政府部门献言献策。

作为一家有着124年历史的调味品企业,李锦记始终坚持“100-1=0”的品质管理理念,以食品安全为企业责任,实施“田间到餐桌”全程控制,以零缺陷的质量理念实现卓越经营。李锦记还投入巨资,使用全球先进的 SAP 系统实施物流即时跟踪,2小时内即可实现客户与原料间的双向追溯,大程度地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李锦记重视与消费者沟通,积极从各个渠道聆听消费者的声音,了解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李锦记的品质和服务,精益求精。

李锦记一直秉承“思利及人”的核心价值观,为社会的和谐发展不遗余力。在刚刚发布的《2011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李锦记酱料集团主席李惠中强调:“企业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不再是选择性行为,而是企业保持基业长青的必然选择。”李锦记从一家蚝油小作坊成长为一个拥有220多款产品,行销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酱料世家,有赖于消费者的支持和厚爱。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月,李锦记通过倡议书的形式,再次表明了作为企业经营者,在不断创造社会经济价值的同时,更要积极重视企业社会责任,以良好企业公民的身份诚信经营,积极与消费者互动沟通,共促社会和谐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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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来源:李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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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饮品 食品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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