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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光绍团队成果《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及应用研究》新书发布会召开

2022-08-05 19:13 9807

屠光绍等建言符合中国实际的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建设

北京2022年8月5日 /美通社/ -- 8月5日,"CF40·孙冶方悦读会"暨《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及应用研究:全球趋势与中国实践》新书发布会在京召开。全国政协委员、上海新金融研究院(SFI)理事长屠光绍围绕我国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的健全与完善等关键问题发表演讲。易方达基金董事长詹余引、工银瑞信基金总裁高翀、施罗德投资集团中国区总裁郭炜等出席发布会并进行主题交流。

"中国应在全球统一标准的趋势中与国际保持接轨,但也不能简单地照搬国际标准,应根据我国的发展阶段和特点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发布会上,屠光绍指出,从全球视角来看,无论是企业管理自身的经济行为,还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或是监管机构完善监管要求,都需要依赖统一的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但全球实现完全一致的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并不现实。

在《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及应用研究:全球趋势与中国实践》一书中,屠光绍带领课题团队深入分析全球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发展趋势,研究国际标准的内容及其适用性,梳理主要国家和地区对可持续信息披露的推动和实践,并综合考虑我国实际情况,为我国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的建立建言献策。本书还尝试从监管和市场的角度,为中国可持续信息披露监管及可持续投资生态系统建设提供建议。

《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及应用研究:全球趋势与中国实践》为上海新金融研究院课题"可持续投资的信息披露标准设计:国际经验与我国探索"的研究成果。2021年10月24日,课题成果在第三届外滩金融峰会上首次发布,并经进一步的充实、修改、完善后于今年上半年正式出版。

《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及应用研究:全球趋势与中国实践》 屠光绍 王德全 等 中国金融出版社 2022年4月
《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及应用研究:全球趋势与中国实践》 屠光绍 王德全 等 中国金融出版社 2022年4月

屠光绍表示,本书力求体现以下四个方面的特色:在主导思想上,突出国际趋势与国内发展的结合;在标准建设中,注重标准制定与实际运用的结合;在角度协调上,突出总体原则与各方诉求的结合;在推动力量上,突出市场驱动和政府管理的结合。

上海新金融研究院理事长、全国政协委员屠光绍发表主题演讲
上海新金融研究院理事长、全国政协委员屠光绍发表主题演讲

他指出,ESG信息披露同时面向监管者、投资人、利益相关者等不同主体,甚至投资人中的不同类别,各方诉求都不一样。而这源于各个主体定位、背景和关注重点的不同。因此,在系统深入地分析研究目前国际上被广泛接受的标准和经验,分析国际国内的可持续信息披露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我国实际情况,课题组进行了多方走访,包括上市公司、资产所有人、资产管理人以及中介服务机构等。

"这一努力是为了突出标准体系建设的实际需求,聚焦标准的可用性。"屠光绍表示。不过,这也恰恰反映了信息披露标准的制订难度,这项工作难以一蹴而就,还需要不断完善。

除此之外,屠光绍还介绍了本书的写作背景、内容框架、研究重点和撰写初心。

他指出,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全球重大课题,健全有效的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是推动可持续投资,进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基础设施。本书在梳理全球可持续信息披露趋势及背后驱动力的基础上,详细介绍了多项重要的国际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分析了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可持续信息披露监管要求及趋势 ,解剖国际经典案例,总结中国可持续信息披露实践,最后落脚于对中国可持续信息披露制度发展的建议。

据屠光绍介绍,本书探索了如下重点问题:

第一,在标准实用方面,统一准则和多样性的关系问题。屠光绍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IFRS)发起成立的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ISSB)为例,介绍了ISSB在打造全球准则方面的努力,但ISSB未来能否获得各国认可,仍需要大量的沟通与磋商。本书对这一问题也进行了初步探索,指出ESG信息披露是有可能在全球基本框架基础上形成多套不同标准体系的。

第二,在信息披露标准的制度安排上,强制性披露和自愿性披露如何结合。

标准出台后该如何运用?屠光绍表示,目前有的国家采取部分强制披露,有的允许自愿披露,这之外还有第三种状态,即"不披露即解释",介于强制和自愿之间。本书认为,未来需要采取渐进性的安排,根据发展需要,逐渐在强制与自愿披露之间找到平衡。屠光绍还表示,大型企业、上市公司承担着更多的社会责任,可能需要强制披露。

第三,信息披露的可持续性,即如何兼顾信息披露的效率与成本。屠光绍表示,未来企业面临财务与非财务(可持续信息)披露的双重报告体系,总体来讲成本增加是必要的,问题在于,若增加的成本未能在聚集可持续发展投资与金融资源方面起到应有的作用,出现现有的一些漂绿问题,信息披露有效性不足,反而会影响信息披露质量。

第四,在披露标准的基准框架上还需要细分的行业标准。

第五,非财务信息的可量化协调也是一项非常艰巨的工作。

第六,企业的可持续披露与金融投资机构产品可持续披露的互动关系

"这本书是集思广益的成果,希望能够抛砖引玉,唤起各方对可持续信息披露标准和可持续发展的关注。"屠光绍说。

主题交流环节,詹余引、高翀、郭炜从投资机构角度分享了对我国建立完善可持续信息披露体系的见解。一个共识是,可持续信息披露体系的建立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当前需要持续夯实其基础,如明确基础概念、完善相关数据统计等,并尽快研发更多的ESG评价分析工具。

詹余引建议,自上而下推动可持续信息披露体系的建立,披露标准需兼顾实质性、定量化、本土化。可持续信息披露体系需兼具统一和差异,在跨公司、跨行业和跨地区维度上相对可比的同时,也应识别不同行业特有的ESG问题,引导公司重点披露、提高实质性。此外,可持续信息披露需定性和定量结合,仅依靠定性分析难以避免主观偏差、也难以准确判断对公司的影响程度。同时,可持续信息披露体系的指标应适应国情。

易方达基金董事长詹余引进行主题交流
易方达基金董事长詹余引进行主题交流

"尽快实现基础数据的‘车同轨书同文'。"高翀认为,当前,可持续投资底层数据的披露标准还存在不统一、不规范的问题,境内外商业机构对于可持续投资基本概念还存在差异,这会导致资产管理行业在可持续投资领域产生重大的结果差别。他建议,在监管支持和协调下形成可追溯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历史数据库。

工银瑞信基金总裁高翀进行主题交流
工银瑞信基金总裁高翀进行主题交流

郭炜提出,目前国际上常见可持续信息标准都遵循重要性原则,这就意味着企业可自主选择ESG披露信息。这种主观性选择容易导致企业报喜不报忧的情况。尽管监管机构已经为重要性原则提供了越来越多的判断标准,但"判断标准也要考虑披露成本和效益之间的均衡。"他建议,国内监管规则可以为重要性原则提供一个判断标准,将主观性纳入框架中,或者根据重要性的水平,逐步划定强制披露、半强制披露。这样,在ESG评分上,披露质量高、披露内容充分的企业会被自动奖励,披露质量差、披露内容少的企业会被自动惩罚,有利于国内形成更好的可持续投资生态。

施罗德投资集团中国区总裁郭炜进行主题交流
施罗德投资集团中国区总裁郭炜进行主题交流

本书联合作者、鼎力可持续顾问(深圳)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王德全线上出席发布会,并与屠光绍、詹余引、高翀、郭炜共同回答了媒体和直播间网友提问。共有包括新华社、金融时报、第一财经、21世纪经济报道等在内的26家媒体出席发布会。

消息来源: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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