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0年7月21日电 /美通社亚洲/ -- 7月21日,中国红十字会与青海省人民政府在西宁共同签署了《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备忘录》,这标志着中国红十字会援助玉树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全面展开。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王伟,青海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徐福顺,青海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张光荣等领导出席签字仪式。
根据备忘录,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将整合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地方各级红十字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红十字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红十字会、台湾红十字组织以及其他国家红十字会接收的玉树地震救灾捐款,提供总额不低于23亿元人民币的项目资金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重点支持灾区严重毁损需要重建的学校、医疗机构、农牧民住房以及社会福利、防灾减灾设施等项目建设。在23亿元人民币的总资金额度中,约18亿元人民币用于学校、医疗机构的重建,3亿元人民币用于农牧民住房的重建,其余资金用于农牧区道路、人畜饮水以及防灾减灾设施的建设。目前,中国红十字会已与青海省人民政府商定了部分援助项目,其中包括援建29所学校、33所医疗机构和2个备灾救灾中心等项目。所有捐赠资金将全部纳入国家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中予以实施。
依据民政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青海玉树地震抗震救灾捐赠资金管理使用实施办法》,中国红十字会的捐赠资金将集中拨付至青海省红十字会,由青海省红十字会与项目受援地政府签署具体实施协议,并负责协调做好重建项目的落实工作,红十字会将不定期地对援助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援助资金全部用于玉树地震灾后重建,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资金使用情况,同时自觉接受和配合审计部门的审计和社会的监督。
青海省人民政府表示,将严格按照灾后重建总体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尊重捐赠者的意愿,严格资金管理,切实用好每一笔捐赠资金,保证工程质量。
玉树地震发生后,中国红十字会全力投入灾害救助工作,第一时间向灾区调拨了棉被、帐篷等急需物资,并派出医疗救援队、供水救援队、大众卫生救援队、搜救队等专业队伍奔赴灾区开展救援工作,为保护灾区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在宁期间,青海省委书记、省红十字会名誉会长强卫、青海省省长骆惠宁会见了中国红十字会王伟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