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09年11月10日电 /美通社亚洲/ --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本公司”或“中芯国际”)今日宣布,其与台湾积体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人”或“台积电”)订立和解协议,此将解决双方所有待决的诉讼,包括台积电于加州提呈的法律行动(“加州诉讼”)(其中陪审团已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四日判中芯国际败诉)以及中芯国际于北京提呈的法律行动(“北京诉讼”)。
(Logo: http://www.prnasia.com/sa/200611101605.jpg )
和解协议
中芯国际与台积电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九日订立和解协议,平息及撤销加州诉讼(包括中芯国际于该案中待定的一切指控及抗辩)及中芯国际就北京诉讼提出上诉,因而结束双方一切呈请法院待决的诉讼。
本次和解的主要条文包括:
(a) 双方解除所有已经或可能已经诉诸待决诉讼的指控;
(b) 终止中芯国际根据前份和解协议项下余下款项(约40,000,000美元)的
付款责任;
(c) 向台积电支付合共200,000,000美元(于执行时支付15,000,000美元,资金
将以中芯国际现有现金结余拨付,余额将于四年内分期支付-二零零九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前须付15,000,000美元、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须付
80,000,000美元、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须付30,000,000美元、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须付30,000,000美元及二零一三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前须付30,000,000美元);
(d) 向台积电授出1,789,493,218股中芯国际股份(占中芯国际于二零零九年十月
三十一日已发行股本约8%),以及可按每股股份1.30港元的认购价,认购
695,914,030股中芯国际股份(可予调整)的认股权证(可自发行起三年内
行使),致使股份发行生效后,台积电将取得中芯国际已发行股本合共约10%
拥有权,惟须取得必要的政府及监管批准;及
(e) 倘违反本次和解,则采取若干补救措施。
就收购该等证券而言,台积电已同意,其只持有任何该等证券,即受限于维持现状、投票及转让的若干限制。台积电将不会于中芯国际董事会拥有代表,并将就其股份投票赞成中芯国际董事会推荐的行动(包括推荐董事,惟若干涉及控制权变动的交易除外),并将不会参与中芯国际的日常营运。中芯国际欢迎台积电成为一名新股东。 除和解协议涉及的款项外,中芯国际对台积电将不会负有其他持续付款责任,而中芯国际在保密限制之下,可根据不提出起诉的契诺沿用涉及加州诉讼的商业秘密及技术。中芯国际预期其向客户提供之芯片代工服务,或中芯国际之独立管理不会因和解安排而受任何干扰。
中芯国际相信,本次和解对双方均为双赢方案,为雇员、双方客户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消弭不确定因素。
凭借新的确定因素、机遇及客户与管理的协同效益,中芯国际冀能提升股东价值。
关于中芯国际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中芯国际”,纽约证交所股票代码:SMI,香港联合交易所股票代码:981),是世界领先的集成电路芯片代工企业之一,也是中国内地规模较大、技术先进的集成电路芯片代工企业。中芯国际向全球客户提供0.35微米到45纳米芯片代工与技术服务。中芯国际总部位于上海,在上海建有一座300mm 芯片厂和三座200mm 芯片厂。在北京建有两座300mm 芯片厂,在天津建有一座200mm 芯片厂,在深圳有一座200mm 芯片厂在兴建中,在成都拥有一座封装测试厂。中芯国际还在美国、欧洲、日本提供客户服务和设立营销办事处,同时在香港设立了代表处。此外,中芯代成都成芯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经营管理一座200mm 芯片厂,也代武汉新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经营管理一座300mm 芯片厂。详细信息请参考中芯国际网站 http://www.smics.com
安全港声明
(依据美国一九九五年私人有价证券诉讼改革法案)
本新闻稿载有依据美国一九九五年私人有价证券诉讼改革法案“安全港”条文所界定的“前瞻性陈述”。该等前瞻性陈述乃基于中芯国际对未来事件的现行假设、期望及预测。中芯国际使用“相信”、“预期”、“计划”、“估计”、“可能”、“预计”、“预测”及类似表述为该等前瞻性陈述之标识,但并非所有前瞻性陈述均包含上述字眼。该等前瞻性陈述存在重大已知及未知的风险、不确定性以及其它可能导致中芯国际实际业绩、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与前瞻性陈述所载资料有重大差异的因素,其中包括台积电的诉讼相关风险,尤其是审讯中损害赔偿的结果,以及其它待决诉讼的判令或判决及审讯时间表,包括中芯国际的反诉。
投资者应考虑中芯国际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证券交易委员会)呈报的存盘所载的资料,包括中芯国际于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二日随表格20-F 向证券交易委员会呈报的年报,尤其是“风险因素”及“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的讨论及分析”等章节,以及中芯国际不时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或香港联交所呈报的其它文件(包括表格 6-K)。另外,其它未知或未能预料的因素可能对中芯国际的未来业绩、绩效或成就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除法律规定者外,中芯国际概不对因新资料、未来事件或其它原因引起的任何情况承担任何责任,亦不拟更新前瞻性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