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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走出去”新报告亮相,阶段性总结境外投资三年的变化

律商联讯LexisNexis与中国公司法务研究院三度携手发布《2017-2018中国企业走出去调研报告》
2018-05-07 11:41 11677
2018年5月5日,全球法律信息提供商律商联讯LexisNexis和法制日报旗下的中国公司法务研究院联合发布《2017-2018中国企业“走出去”调研报告》。君泽君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唐功远律师及谭洁律师担任报告的主笔。

北京2018年5月7日电 /美通社/ -- 2018年5月5日,全球法律信息提供商律商联讯LexisNexis和法制日报旗下的中国公司法务研究院联合发布《2017-2018中国企业“走出去”调研报告》,(点击此处获得报告全文)。君泽君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唐功远律师及谭洁律师担任报告的主笔。

继2015、2016年度律商联讯LexisNexis和中国公司法务研究院以及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唐功远律师团队联合发起中国企业“走出去”调研并成功发布《2015-2016年度中国企业“走出去”调研报告》、《2016-2017年度中国企业“走出去”调研报告》后,各方又于2017年中旬启动了2017-2018年度的“走出去”调研。经过几个月的努力,第三期的报告于5月5日发布。

律商联讯内容部总监徐方,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唐功远在中国公司法务年会上正式发布报告,并对报告的发现做了介绍。

律商联讯内容部总监徐方,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唐功远在中国公司法务年会上正式发布报告。
律商联讯内容部总监徐方,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唐功远在中国公司法务年会上正式发布报告。

与上两年度的调研相比,本次调研具有如下亮点:

第一,基于连续三年跟踪调研企业“走出去”路线和遭遇的问题,本调研报告第一次阶段性总结了中国企业过去三年间走出去的变化与发展,成与败,得与失。

第二,基于上年度报告收集较佳实践的尝试,本年度报告正式启动了案例样本分析。通过企业访谈,采集实践样本,发布和扩充了较佳实践案例库。

本次调研中,受访民企占45%,外资企业占30%,国企占11.43%,央企占9.29%,中外合资企业占4.29%。 外资企业比重加大。

通过本次调研得出的主要结论有:

第一,国内外对“走出去”企业的管理和监管整体均在加强。近年来,部分国家投资保护主义倾向有所增强,以国家安全为由,对包括中国企业在内的外国投资实行严苛审查,影响了中国企业的正常商业投资。中美贸易争端目前正在持续发酵中,对全球股市和中美经贸往来、投资合作均产生了较大冲击。

第二,除外汇政策收紧外,中国政府扶持政策、获取法律援助、投资东道国信息收集、跨境人才培养和招募力度在加大,企业人员出国手续办理及相关法律咨询服务方面的政策变得更为宽松。南亚、东南亚地区外商投资法律政策环境方面整体更宽松。欧洲西部及北美地区的外商投资法律政策环境方面整体变得更严格。其他地区的外商投资法律政策环境整体变化不大。

第三,南亚、东南亚,北美,西欧是投资热门地区。金融、保险、证券、投资,TMT行业,以及生物技术、医疗健康行业等的对外投资都有大幅上升趋势。同期的基础设施、房地产投资比例下降较快。

第四,法制不健全、反垄断审查、环保审查、外汇限制、劳资和税务争议纠纷对海外投资的影响比重逐渐加大。

第五,外汇进出受限及信息收集困难是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投资中遇到的较大困难。

第六,商标、商号是被受访企业提及最多的知识产权争议所涉类型。六成以上受访企业表示在涉外合同中遇到适用法律问题和争议解决问题,其中适用法律问题尤其突出。

第七,大部分企业认为有必要由中国主导设立一个新的国际性投资争议解决机构。

第八,整体上超过半数的企业认为企业“走出去”是得大于失或者是成功的。失利的原因主要是对东道国政策、投资环境和市场信息了解不够和国外风险难以控制;国际性人才匮乏,经营管理薄弱,投资决策和判断失误也是失利的重要原因。

第九,正确的“走出去”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对企业的成功“走出去”至关重要。法律部牵头海外项目有利于保证项目的合规性满足美国、欧盟监管部门的要求。同时,当地管理人员的培养和聘任,以及当地亚文化的建立对后期的资源整合具有重大作用。企业还应当考虑输出先进技术和产能,不能寄希望将落后产能转移地点后盈利。最后,中国标准的走出去有助于企业“走出去”。

(点击此处获得报告全文

消息来源:律商联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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