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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融财富:监管细则的出台是行业的重大利好

2015-12-30 19:03 10473
12月28日,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联合起草发布了业内期盼已久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这是继《指导意见》出台之后对网络借贷平台更加详细的规则。

深圳2015年12月30日电 /美通社/ -- 12月28日,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联合起草发布了业内期盼已久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这是继《指导意见》出台之后对网络借贷平台更加详细的规则,霎时间,引起了行业内各专家学者和平台大咖的广泛热议和解读。

办法》大体强调了两部分内容,一个是平台安全性保障问题,一个是平台角色定位问题,包括信息中介要信息透明发实标不能做综合性理财平台平台需要资金存管等。也就是说《办法》明确了网贷监管体制机制及各相关主体责任,并且明确12条“红线”:不得自融、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提供担保、不得期限错配、不得混业经营、不得造假欺诈等等,对打着网贷旗号从事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实施市场退出,按照相关法律和工作机制予以打击和取缔,净化市场环境,保护投资人等合法权益。这样来看,在未来的18月的过渡期,将会有相当一部分平台做出调整甚至出局。

《办法》总体上贯彻了负面清单制度原则。所谓“负面清单制”是指,政府等相关部门明确规定哪些领域不能涉及不能做,除了清单上的禁区,其他方面都能涉及。相对于正面清单准入制,负面清单制更为宽松,更利于行业的创新发展,这种管理思路也一直是行业较认可的。

对于《办法》的出台,信融财富董事长表示:今年12月份以来,“伪P2P平台”e租宝和大大集团事件给互联网金融行业蒙上阴影,给行业带来巨大负面影响。征求意见稿对线下业务的规定,杜绝了这些伪P2P平台存在的土壤。征求意见稿的出台,让互联网金融行业从此告别无准入门槛、无监管、无标准的“三无状态”,负面清单制的意见稿也反映了监管层在行业监管工作上的创新思维,也为打造一个良好的行业生态环境,确定了法律依据。

信融财富副总裁吕剑认为,意见稿涵盖内容全面,责任、义务、风险都做了相应的表述,表明了监管层前期的行业调研非常充分,意见稿的出台对互联网金融行业来说是较大的利好消息。作为从业人员,平台应守住红线,严格按细则内容来开展业务。给出18个月的调整期,充分体现了监管层的智慧,表明监管层给予互联网金融行业充分的机会,行业人员不能看,不能等,不能侥幸,应充分把握这段调整期,立即进行自查、自纠、整改,夯实平台基础,不做不符合规定的事情,真正实现普惠金融,为我国利率市场化及实体经济的发展做出实实在在的贡献。

办法》虽然只是征求意见稿,还需要根据大众的意见反馈进行修改与完善,但已然给网贷行业的监管奠定了基础。千呼万唤始出来,《办法》的落地为平台的定位及业务边界和职责都做出明确规定,增加了平台的针对性和专业性,加速行业的深层次洗牌,抑制了网贷行业“野蛮”发展的局面,促进使其走上正轨。而对广大投资人来说更是一个好消息,尤其在经历了“e租宝”“大大事件”后,《办法》的落地像是一剂定心丸,让投资人作选择时更有指导性和参考价值。这是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里程碑它的落地标志着P2P行业走进了一个新的发展期,对整个行业的发展具有深远影响,是行业的重大利好。

消息来源:信融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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