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2015年9月9日电 /美通社/ -- 依据纽约南区地方法院 (District Court for the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 针对 Anwar 与 Fairfield Greenwich Limited 之间09-cv-118号诉讼案颁布的指令发布。
对象:截至2008年12月10日持有 Fairfield Sentry Limited、Fairfield Sigma Limited、Fairfield Lambda Limited、Greenwich Sentry, L.P. 和 Greenwich Sentry Partners, L.P.(统称“基金”)股份或有限合伙权益的所有受益人(包括在册股东、溯及某位股东的间接持股人或在册有限合伙人账户持有人)(统称“受益人”)并且投资这些基金的本金遭受净损失(统称“和解集体”)。如果您的情况满足上述集体的定义,您可以在集体诉讼和解后得到一笔支付款项。
本公告已获联邦法院授权,而非律师诱约。
在此通知各位,依据纽约南区地方法院颁布的指令,听证会将于2015年11月20日上午11点在纽约州纽约市珍珠街500号丹尼尔帕特里克莫伊尼汉联邦法院 (Daniel Patrick Moynihan United States Courthouse)(以下简称“法院”) 举行,主持听证会的法官为维克多-玛瑞诺 (Victor Marrero)。法院将在此次听证会上裁定(1)是否批准以上针对思高方达被告(Citco Defendants)的诉讼所提议的和解赔偿金额125,000,000美元现金公平、合理和足够;(2)针对思高方达被告(Citco Defendants)是否根据截至2015年8月12日的约定的条款撤销这项诉讼,即有偏见地驳回起诉(不可以再诉);(3)分配和解赔偿金的提议计划(“分配计划”)是否公平、合理和充分并且因此应该批准该计划;(4)是否批准原告首席律师的与该诉讼相关的律师费以及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的申请。
如果您是截至2008年12月10日持有其中一个或多个基金的股份或有限合伙权益的所有受益人,并且投资这些基金的本金遭受净损失,您的权利就可能受到此次和解的影响,其中包括您可能拥有的与基金所有者权益相关的索赔豁免权和清偿权。净损失指受益所有人直接或间接通过一家或多家中介机构在基金中投资的所有现金减去受益所有人从该基金中或因该基金从任何来源上获取或因该基金获得的偿还或提款或追回款的总金额。
如果您是和解集体中的一员,为了获得净和解赔偿金,您须在2015年12月28日之前提交一份索赔和豁免证明表,以确认您是否有资格获得赔偿。
如果您不想参与集体和解,您也必须在2015年11月16日之前送达一份不参与和解的申请。如对此次和解的任何一部分有任何异议,请务必在2015年11月16日之前向法院递交相关文件。
若希望收到有关和解条款或赔偿和豁免证明表的详细通知,可写信至 Fairfield Greenwich Securities Litigation,收件单位:Rust Consulting, Inc.,邮政信箱2874, Faribault, MN 55021-8674,或访问info@FairfieldGreenwichLitigation.com或 www.FairfieldGreenwichLitigation.com。
请不要就本公告致电法院、秘书室或任何被告或被告辩护律师。
截至日期:2015年9月9日
依据美国纽约南区地方法院的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