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2017年10月16日电 /美通社/ -- Scott+Scott, Attorneys at Law, LLP和Hausfeld LLP律师事务所就外汇基准利率反垄断诉讼发表以下声明。
集体诉讼和解通知概要
如果您在200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15日期间利用外汇工具或外汇交易所交易工具进行交易,那么您可能受到未决集体诉讼和解的影响。
“外汇工具”(FX Instrument)是指外汇(“FX”)现货交易、远期、掉期、期货、期权以及任何交易价值或和解价值与外汇汇率有关相关的其他外汇工具或外汇交易。“外汇交易所交易工具”(FX Exchange-Traded Instruments)是指通过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任何和所有外汇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外汇期货和外汇期货期权。
本通知告知您拟议的《和解协议》已经与下列“和解被告”达成:
在指控和解被告违反15 U.S.C. §§1, 3《谢尔曼反垄断法》第1条和第3条以及7 U.S.C. §§1, et seq.《商品交易法》密谋操控外汇市场价格的诉讼中,和解被告已经就上述事宜达成和解。
和解被告认为本诉中讼针对他们的重大指控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和解被告已向和解基金支付的金额总计为2,310,275,000美元。针对Credit Suisse Group AG、Credit Suisse AG和Credit Suisse Securities (USA) LLC(简称“Credit Suisse”或“非和解被告”,连同和解被告统称为“被告”)的诉讼仍在继续。非和解被告否认所有不法行为指控。
法院已委任下列律师为本案的集体和解律师:
Christopher M. Burke
Scott+Scott, Attorneys at Law, LLP
707 Broadway, Suite 1000
San Diego, CA 92101
电话:619-233-4565
cburke@scott-scott.com
Michael D. Hausfeld
Hausfeld LLP
1700 K Street, NW, Suite 650
Washington, DC 20006
电话:202-540-7200
mhausfeld@hausfeld.com
集体诉讼和解对象包括哪些人?
在本案件中,法院初步批准了两类提议的和解对象类别。
除了某些例外,拟议的“直接集体和解”对象包括200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15日期间所有直接与被告以及被告、免责方或同谋的直接或间接母公司、子公司或分公司订立一项或多项外汇工具交易的人,获得和解款项的人士需要具备以下条件:必须在美国境内或其领土内定居;或在美国以外定居但是外汇工具交易发生在美国境内或其领土内。
除了某些例外,拟议的“仅限外汇交易集体和解”对象包括200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15日期间所有签订一项或多项外汇交易的人,获得和解款项的人士需要具备以下条件:必须在美国境内或其领土内定居;或在美国以外定居但是外汇交易所交易工具协议在美国境内或其领土内签订。
集体诉讼和解详细通知(Notice of Class Action Settlements)(“通知”)和每份和解协议中对“免责方”(Released Parties)、“外汇工具”(FX Instruments)、“外汇交易所交易工具”(FX Exchange-Traded Instruments)进行了定义,可访问www.FXAntitrustSettlement.com进行查看。
如果不确定自己是否属于集体诉讼和解对象,您可以访问www.FXAntitrustSettlement.com或拨打免费电话1-888-582-2289(美国/加拿大以外地区请拨打1-330-333-7253)了解包括详细通知在内的更多信息。
我会获得和解款项吗?
如果您是集体诉讼和解对象且决定不退出,那么在您提交索赔证明和授权协议书(“索赔表格”)之后,您将有资格根据和解获得款项。《和解协议》(Settlements)和《分配计划》(Plan of Distribution)已经获得法院的初步批准,但是尚未得到最终许可。您可以访问www.FXAntitrustSettlement.com或者拨打免费电话1-888-582-2289(美国/加拿大以外地区请拨打1-330-333-7253)获得《和解协议》(Settlements)和《分配计划》(Plan of Distribution)副本。索赔表格必须盖有不迟于2018年3月22日的邮戳,或美国东部时间2018年3月22日晚11:59之前(含当天)访问www.FXAntitrustSettlement.com在线提交。
作为集体诉讼和解对象有什么权利?
如果您是集体诉讼和解对象且决定不退出,那么您将放弃某些针对和解被告(Settling Defendants)和免责方(Released Parties)的法律权利,详细通知与《和解协议》中有专门解释,请访问www.FXAntitrustSettlement.com进行查阅。如果您不想参与拟议《和解协议》,那么您必须要在2018年2月7日之前选择退出。您可以反对拟议《和解协议》、《分配计划》和/或是集体诉讼律师向法院提出的由被告承担律师费和相关费用的申请。如果您要反对,那么您必须在2018年2月7日之前提交您的书面反对意见。详细通知中包含如何退出集体诉讼和解或提交反对意见的信息,详询www.FXAntitrustSettlement.com。
即使没有与任何和解被告存在任何外汇工具交易,如果有下列情形,您也可能是和解对象之一,即如果在200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15日期间,您与非和解被告签订外汇工具交易,或者您与之签订外汇交易所交易工具交易;此类交易符合根据《和解协议》进行索赔的条件,前提是您在美国定居,或者您在美国以外定居但交易发生在美国。除非您选择退出《和解协议》,否则您不得就与和解被告和非和解被告开展的交易向和解被告和其他免责方提出任何索赔。您不用放弃针对非和解被告的任何索赔。
何时举办公平听证会?
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将在2018年5月23日下午4:00召开听证会,召开地点在 Thurgood Marshall U.S. Courthouse, 40 Foley Square, New York, NY 10007(纽约州纽约市,邮编:10007)。听证会将考虑是否批准拟议《和解协议》、《分配计划》以及集体诉讼律师向法院提出的由被告承担律师费和相关费用的申请。您或您的律师可以请求自费参加听证会并在听证会上发言,但不做强制要求。
垂询详情,请拨打免费电话1-888-582-2289(美国或加拿大以外请拨打1-330-333-7253),或访问www.FXAntitrustSettlement.com。
请不要致电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或该法院书记员来了解和解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