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5年8月3日电 /美通社/ -- 7月31日下午4点左右,央行官网发出了《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这份意见稿一出炉,就引起广泛讨论。掌众金融对此做出解析:
一、5000额度怎么够用,首先要搞懂支付账户
很多媒体都把目光集中到“用户每日可以支付多少”这个数字上。这份意见稿的第二十八条说明: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0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
在这条里,重点不是5000这个数字。重点在另外两个地方。
其一,是对“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进行的限制管理。通俗点讲,支付宝或者财付通账号里没钱的,只是通过这个工具作为管道调用银行卡支付的,并不受此条限制。
其二,要进行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验证。如果有也不受限5000这个数字。
二、第三方支付账户余额转到同名银行卡,你的才是你的
整个意见稿,关于支付账号下的余额管理,央行是不遗余力的。央行对第三方支付账号里的银子,管得很紧。它就是要用户尽可能把钱从这个账号里挪到银行卡里。
比如第十条要求支付机构“以显著方式明确告知用户:支付账户所记录的资金余额不同于客户本人的商业银行货币存款…不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
三、实名验证加绑卡,法律就是这么要求的
这个意见稿比较狠的地方是在第九条: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的,应当对客户实行实名制管理,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核实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留存,并通过三个(含)以上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对客户身份基本信息进行多重交叉验证,确保有效核实客户身份及其真实意愿。
现在通行的做法一般是:身份证、手机号外加绑一个银行卡。如果这个是可以的话,那么互联网用户在移动端平台交易务必遵循这个条件。因为法规已经要求了。
四、支付账户与银行卡必须同名转出转入,安全性提高一大截
前文多次提到,支付机构为客户办理银行账户向支付账户转账的,或者反过来办理支付账户向银行账户转账的,转出和转入账户应仅限于客户预先制定的一个本人同名银行借记卡。
举个例子。老婆大人看中个包,价值…比如说,一万。我想讨好她,就决定给她打款一万。我的操作手法是什么呢?银行卡转账?我又不记得她卡号,讨好这种事不能问,要给惊喜不是。于是,第三方支付啊。
这样操作的流程其实是:从我银行卡发起一万转出,笑得花枝乱颤的老婆第三方支付账号收款一万(她事后可能转入她银行卡,也可能不转入)。很方便,很快捷,很讨好。按照意见稿十七条新规,这种讨好怕是很难了。因为只能自己倒腾自己啊。
央行公开发布第三方支付管理意见稿这一举措,对于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小额资金筹措和理财的用户来说,利大于弊。
新规定对于掌众金融旗下的闪电理财平台借款用户几乎毫无影响,理财用户筹措来的资金直接打入借款用户事先绑定的本人名下银行借记卡账户,微信就能搞定万元以下小额借款,一分钟之内到账。收到资金后,借款用户可以自由支配资金去向,无论通过第三方支付账户转入本人其他银行借记卡,还是提现,都是可以的。
闪电理财的用户再也不用担心身份认证、手机注册外加绑一个银行卡多此一举,法规就是这么规定的。不仅如此,理财账户务必与本人名下银行账户同卡转入转出,资金安全性提高一大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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