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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龙宣布91无线和百度签署合并协议

2013-08-14 17:30 4404
网龙网络有限公司宣布其附属公司91无线网络有限公司已于今天与百度(香港)有限公司订立合并协议及计划。91无线将于交易完成后终止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建议。有关交易将需经网龙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

香港2013年8 月14日电 /美通社/ -- 网龙网络有限公司(“网龙”或“公司”,港交所股份代号:777)宣布其附属公司91无线网络有限公司(“91无线”)已于今天与百度(香港)有限公司(“百度”;Baidu, Inc(NASDAQ简称:BIDU)之全资附属公司)订立合并协议及计划(“合并协议”或“交易”)。91无线将于交易完成后终止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建议。有关交易将需经网龙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

根据2013年7月15日之谅解备忘录,合并代价(“代价”)总额为1,900百万美元(约14,740百万港元)。该合并代价总额为经与百度从多方面考虑作出综合性谈判后得出的结果。经计及91无线向其现有股东宣派的特别股息约52.06百万美元,代价调整为约1,847.94百万美元(约14,336.13百万港元)。

基于网龙持有91无线57.41%股权,预计公司透过此项交易所得之款项净额约为1,060.90百万美元(约8,230.36百万港元)。网龙董事目前拟将合并所得款项净额用作以下用途:

(a) 50%将用作向网龙股东派发特别股息;

(b) 20%将用于进一步投资公司现有业务,例如扩张手机游戏业务、推出新游戏、升级多款现有网络游戏的游戏内容、扩展公司的海外市场、提供额外资金以加强网络游戏的研发及提高公司现有业务的营运能力;

(c) 10%将用于手机游戏业务的潜在并购机会以及其他具吸引力的机会;

(d) 10%将用于通过扩大现有团队及加强本公司对新的高增长业务(例如教育及中小型企业软件)的研发及销售与市场推广的投入,把握该等新的高增长机会;及

(e) 10%将用作公司营运资金及一般公司用途。

于交易完成后,网龙将继续发展网络游戏业务,并利用更充裕的财务资源进一步加强研发能力,以加大于手机游戏领域的投资及培育具备高增长潜力的项目。凭藉更强的现金流及流动性,网龙亦将考虑任何可促进其股东价值及公司发展的投资项目。此外,网龙与百度在寻求长远合作之上亦有广阔空间,通过百度在互联网领域的领先地位,支持网龙现有的游戏业务。网龙与百度将就用户行为分析、产品及内容开发、针对用户及企业客户的云端基础服务等范畴在中国及海外市场寻求互惠互利的合作机会。

网龙主席兼执行董事刘德建先生表示:“凭藉新的财务资源、我们在培育网络游戏及高增长项目方面的成功往绩,以及我们强大的研发专才队伍,将继续巩固我们在网络游戏市场的领先地位;更重要的是让我们开拓拥有高增长潜力的新机遇。我深信,网龙在交易后将迈向前景亮丽的新发展阶段,而网龙管理层亦将继续为公司股东创造较佳价值。”

消息来源:网龙网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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