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2013 年1 月18 日电 /美通社/ -- 纽约州较高法院昨日裁定,华视传媒(纳斯达克:VISN)及其子公司 Vision Best Ltd. 因未能遵守法院于早前下达的一项法令而构成藐视法庭罪。该法令要求华视传媒于 2012 年 8 月 21 日前将 6000 万美元转移至纽约州,或与戈壁合伙人有限公司(Gobi Partners,下称“戈壁合伙人”)和橡树投资伙伴公司(Oak Investment Partners,下称“橡树投资”)达成双方可接受的替代安排。法院裁定华视传媒的行事不真诚。
法院下令转移 6000 万美元,是为确保若戈壁合伙人和橡树投资针对华视传媒的讼诉案胜诉,则可藉这笔款项获得部分赔偿。这起诉讼的争端源于华视传媒从戈壁合伙人和橡树投资手中收购一家前景看好的数字广告公司数码媒体集团(Digital Media Group, DMG)。戈壁合伙人和橡树投资在诉讼中宣称,华视传媒故意罔顾其合同义务,未向戈壁合伙人和橡树投资支付收购款项。
橡树投资和戈壁合伙人拟就华视传媒和 Vision Best 未履行 DMG 收购协议的行为追索额外损害赔偿。 橡树投资和戈壁合伙人预期损害赔偿总额将超过 1 亿美元。
有关本案的更多信息,请访问 www.savevisionchina.com。
关于橡树投资伙伴公司
橡树投资伙伴公司是一家多级的风险投资公司,总部位于美国,在加利福尼亚州的帕洛阿尔托和康涅狄格州的诺瓦克均设有办事处。
关于戈壁合伙人
戈壁合伙人是一家成立于 2002 年的风险投资公司,其总部和培育中心设于上海,又相继在北京、广州、香港和天津设立办事处,还在新加坡也设有海外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