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斯顿(WINSTON & STRAWN)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新增由苏任天(BRINTON M. SCOTT)带领的公司法、知识产权法和就业法团队
上海2012年6月26日电 /美通社亚洲/ -- 温斯顿律师事务所(Winston & Strawn LLP,下文简称温斯顿)今日宣布:苏任天(Brinton M. Scott)已于近日以合伙人身份加盟其上海办公室;他将专注于公司法、知识产权法和就业法事务,涉及包括并购、合资企业和外商直接投资方面的业务。Scott此前担任 Clyde & Co合伙人。同样来自Clyde & Co律所的刘律师(Jerry (Zhan) Liu)和杨律师(Sabrina Yang)将与其一同加入温斯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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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任天在中国工作已近16年,能讲流利的普通话。他在广泛领域拥有丰富经验,包括为财富500强企业和大型私营跨国公司的多种高风险项目提供咨询,这些项目涉及保险、零售(电子、食品和时装)、航空、化工、医药、造纸、房地产及汽车等诸多行业的收购、买断、大规模绿地投资和外商直接投资。
刘律师和杨律师同样经验丰富,他们擅长为美国和欧洲各行业公司客户的一般法人投资和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尤其是在中国的收购和/或设立新企业或子公司方面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苏任天这样杰出的执业律师带领经验丰富的专业事务团队加盟温斯顿,我们为此深感荣幸。”亚洲执行合伙人David Hall-Jones表示,“苏任天、刘律师和杨律师出色的能力与温斯顿卓越的运营方式及其不断成熟的亚洲足迹可谓优势互补、相得益彰。”
“我很高兴成为温斯顿前瞻性业务计划的一份子,在整个亚洲范围内向全球化的企业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苏任天表示。
聘请苏任天领导的团队是温斯顿为其在中国大陆和亚洲显著拓展阶段以及香港、北京和上海办公室成熟阶段的最新举措。温斯顿于2008年年底在中国香港设立办公室,又于2009年年尾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在中国北京和上海两地开设办公室。
苏任天在威拉米特大学(Willamette University)法学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在校期间他曾担任《威拉米特国际法律与政策公报》的外稿编辑。苏任天还拥有华东政法大学的中国法律文凭。他被准予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和华盛顿州执业从事法律事务。
刘律师从美国密苏里大学堪萨斯分校法学院获得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并从南京大学法学院获得经济法法学硕士学位。他被准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国纽约执业从事法律事务。
杨律师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得公司法法学硕士学位,并从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法学院获得商业法方向法学硕士学位。她还曾在南京大学—约翰·霍普金斯大学中美文化研究中心从事美国法律方向的研究生阶段工作。杨律师被准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国纽约执业从事法律事务。
温斯顿是一家国际化商业律师事务所,目前在北美、亚洲和欧洲共设有15家办公室。请访问温斯顿网站:www.winston.com 了解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