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2012年2月15日电 /美通社亚洲/ -- 全球领先的显示器与太阳能解决方案供货商友达光电,今日宣布旗下的太阳能事业已获得 BenQ 品牌授权,即日起将以 BenQ 太阳能(BenQ Solar)品牌,营销其高效率的整合性太阳能模块解决方案,积极抢攻全球太阳能市场,并透过其“全球营运、在地服务”的经营策略,提供客户实时、经济与高效率的完整服务。
“太阳能市场已从大型电厂项目型态,逐渐朝向商用型及住宅型市场发展,在欧洲、美国、日本等地,未来太阳能产品将变为消费性产品,”明基友达集团董事长李焜耀表示:“藉由 BenQ 已建立的丰富品牌资产及既有全球营销服务资源平台,BenQ Solar 将能迅速拓展业务,取得客户信赖。同时凭借 BenQ Solar 一流的高效率太阳能产品及全球营运布局,就近提供客户在当地制造的太阳能产品与实时服务,将 BenQ Solar打造成为消费者心中较值得信赖的太阳能品牌。”
BenQ Solar 致力提供高效率的太阳能解决方案,并追求在太阳能模块的最小面积下产生较大化的总电力输出。为了达到此目标,BenQ Solar为高效率太阳能模块打造了高效能供应链,包括结合日本多晶硅大厂 M.Setek 先进技术所制造的高效率多晶硅,硅锭与硅片,以及运用AUO SunPower 所生产全球较高效率(转换效率高达 22.5%以上)的太阳能电池,使BenQ Solar太阳能模块的发电转换效率超过20%,成为世界级的一流高效率产品,并满足全球住宅、商用及电厂客户对高效率太阳能模块的需求。
针对一般住宅型客户对于实用性与便利性的需求,BenQ Solar 推出全球第一个交流电直供的 AC UnisonTM 太阳能解决方案,内建微型逆变器(micro-inverter),并整合模块及电子监测系统。AC UnisonTM太阳能解决方案安装简便、易于维修、方便监控,其低电压的设计相当安全,非常适合住宅型用户日常使用。
BenQ Solar采取“全球营运、在地服务”的经营策略,能就近提供全球客户来自于台湾、中国大陆、欧洲或美国制造的太阳能模块产品;BenQ Solar 已在欧洲、美洲与亚洲建立其通路网络与经销商据点,未来将持续于全球拓展经销网络,提供客户在地的支持与服务。
BenQ Solar高效率及高质量的太阳能产品备受客户信赖,并已与合作伙伴在包括中国台湾、德国、英国、意大利、美国、南非等地成功完成多座大型电厂的建置。BenQ Solar 也将持续以BenQ在全球已建立的品牌形象及知名度,提供易于安装、高效率、高可靠度产品,深入全球太阳能市场扎根,为地球创造更多绿色干净能源。
关于BenQ太阳能
BenQ Solar是友达光电的太阳能品牌,友达所制造的太阳能产品以BenQ Solar为品牌营销全球。我们结合日本多晶硅大厂M.Setek、友达晶材高质量上游原料,与美国太阳能大厂SunPower合资的AUO SunPower太阳能电池厂,从多晶硅、硅锭、硅片、太阳能电池及模块上下游整合,打造出高效率的”垂直整合太阳能价值链”,并已成功于欧、亚、非洲等区域建立多项大型太阳能电厂项目。BenQ太阳能目前可就近提供全球客户来自于台湾、中国大陆、欧洲或美国制造的太阳能模块产品,并以全球营运、在地服务的模式,提供全球客户完整的太阳能解决方案。网址:BenQSolar.com
关于友达光电
友达光电是全球领先的显示器及太阳能完整解决方案供货商。友达光电提供1.2寸至71寸 涵盖各种应用的显示器面板产品,并以深厚的面板研发、制造经验为基础,持续开发新世代的先进产品技术。友达自2008年起进军绿能产业,建构垂直整合的高效率太阳能价值链,致力提供客户高效率太阳能解决方案。友达光电现有全球员工人数超过43,000人,分布于台湾、中国大陆、美国、日本、韩国、新加坡、荷兰、捷克、斯洛伐克等世界营运据点。友达是全球第一家于美国纽约证交所(NYSE)股票公开上市之TFT-LCD制造公司,2010及2011年连续入选道琼世界永续性指数成份股(Dow Jones Sustainability World Index),2011年营业额为新台币3,797亿元。网址:AUO.com
关于明基友达集团
明基友达集团旗下共有十余家独立公司,包括BenQ明基电通、友达光电(全球领先的液晶显示器制造商)、佳世达科技、达方电子、明基材料(原达信科技)、明基逐鹿、明基医院、景智光电、达兴材料、达宙通讯系统、辅祥实业、达意科技、隆达电子、瑞鼎科技、明基三丰医疗、威力盟电子等。集团公司掌握关键技术,以水平整合、垂直分工方式互享资源、相互协调。
免责声明
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友达”或“本公司”)(台湾证交所交易代号:2409;纽约证交所交易代号:AUO);全球领先生产TFT-LCD之面板制造商,今天发布上述新闻。本新闻稿中之陈述除有关历史性事实外,尚包含美国1933年‘证券法’第27A项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21E项中定义的前瞻性陈述。这些前瞻性陈述根据本公司管理阶层当时包含有关未来营收,成本,财务表现,技术变化,产能,产能利用率,产出效益,制程及区域化多样性,未来扩充计划及营业策略及其它各相关事项等的期待、预测以及信念而编制。这些前瞻性陈述取决于许多可知或不可知风险及不确定性,且可能导致本公司的实际业绩可能会与前瞻性陈述所列明或意涵的业绩有重大差别。可能会引致实际业绩与前瞻性陈述所反映的业绩有重大差别的因素包括平面显示器产业发展的步伐及该等市场的需求增长、本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及接受度、本公司技术发展风险、竞争因素,及本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并在2011年5月3日刊登于第20-F表格的本公司2010年年报里所载的“风险因素”中述及之其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