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1年12月23日电 /美通社亚洲/ -- 中国美国商会欢迎中国政府出台《商务部、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性公司有关管理措施的通知》。该通知说明外国企业可以将企业收入用于再投资,也可以立即回笼企业收入。
中国美国商会主席狄安华表示:“我们感谢商务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这方面所做的努力。这份通知做了有益的澄清,阐明了外企在华投资的相关政策,使外商投资企业能够更有效地使用利润。许多会员企业期盼此类决议已久,以便使其能将收入再投资于中国,此举也有助于中国经济。”
中国美国商会期待该通知能够在省级和地方级得到广泛传达。
通知内容:http://www.mofcom.gov.cn/aarticle/b/f/201112/201112078742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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