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中国精英会(CE)推出“VIE 架构”特别研讨会
北京2011年8月12日电 /美通社亚洲/ -- 1993年中国电信法规中明确禁止外商介入电信运营和电信增值服务业务领域。虽然当时还没有提及“互联网”,但信息产业部的政策性指导意见是“外商不能提供网络信息服务(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简称 ICP)”。为了应对这一政策,国内的企业开始尝试采用一种更加隐秘的“擦边球”模式,即“协议控制模式”(Variable Interest Entities,以下简称 VIE)。
VIE 模式是指境外离岸公司不直接收购境内经营实体,而是在境内投资设立一家外商独资企业,为国内经营实体企业提供垄断性资讯、管理等服务。国内精英实体企业将其所有净利润,以“服务费”的方式支付给外商独资企业。同时,该外商独资企业还应通过合同,取得对境内企业全部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抵押权和投票表决权、经营控制权。
2000年4月13日,新浪(sina.com)在纳斯达克股票市场正式挂牌交易,不仅完成了中国大陆网络公司在境外上市的破冰之旅,也第一次证明了 VIE 模式的实际应用效果,为后来一批国内互联网公司、传媒公司和医疗公司纷纷实现海外上市提供了宝贵的经验。随后,2006年8月8日公布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以下简称“10号文”),更是将 VIE 模式的适用性推广到了其他“非外资禁入”行业的企业,以规避政府对关联并购的审批。
当 VIE 模式一路狂奔到2011年,阿里巴巴集团创始人马云的一个决定,却让整个领域内的利益团体的神经紧张了起来。“央行到现在还在问我们到底有没有协议控制,别人肯定有协议控制的,我不管,别人犯法,我们不能犯法,我们不能这样做。”在这种指导思想下,马云在与雅虎、软银的股权转让谈判僵持不下的时候,借着央行发函询问“支付宝”是否与外资有协议控制时,便“基于对牌照审批形势的判断”,单方面终止了协议,此后通知雅虎和软银,开始了补偿谈判。
经过几个月的沸沸扬扬,2011年7月29日,阿里巴巴发表正式声明,称阿里巴巴集团、雅虎和软银已就支付宝股权转让事件正式签署协议。根据协议,支付宝未来将继续为阿里巴巴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包括淘宝)提供服务,同时阿里巴巴集团也将获得支付宝给予的合理经济回报,使“支付宝风波”以“和解”的方式告一段落。
然而,VIE 的水已经被马云搅浑了。据一家支付企业知情人士向媒体透露,央行已给多家已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企业发函,因支付宝股权转移事件,要求各家企业对于是否存在外资直接或间接控股做出明确说明。更多的人开始担心 VIE 模式 -- 这个互联网创业的惯例 -- 已经开始变得岌岌可危,或可影响到整个互联网行业的发展。
当一切都还在扑朔迷离之际,CEBEX 集团旗下的创业中国精英会(China Entrepreneurs)适时地在2011年8月17日,于北京美洲俱乐部推出“VIE 架构,75号令及相关税务事宜的专业探讨:创始人与 CEO 特别研讨会”(VIE, SAFE Circular 75, and Related Tax Obstacles: A Seminar for Founders and CEOs)。该特别研讨会将聚焦创始人与 CEO 较为关注的棘手法律问题,尤其是 VIE 框架、境外股权融资法及个人与商业税务等时下热点。
此次特别研讨会将邀请企业高管以及知名律所律师,共同围绕“VIE 架构面面观”、“外管局75号令与中国离岸权益条例前景”、“最小化税务对商业的影响”以及“最优策略:有效解决法规与税务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凯威莱德国际律师事务所将全程赞助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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