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023年2月22日 /美通社/ -- Doo Group 子公司 Doo Financial HK Limited(中央编号:BSM562)获批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颁发的第 4 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和第 9 类(提供资产管理)牌照。
香港证监会是香港金融监管机构之一,《证券及期货条例》中已列明其目标、职能、权力及职责。
Doo Financial HK Limited 提供以下服务:
1. 第 4 类(就证券提供意见)
a. 就以下各项提供意见—
i. 应否取得或处置证券;
ii. 应取得或处置哪些证券;
iii. 应于何时取得或处置证券;或
iv. 应按哪些条款或条件取得或处置证券;或
b. 发出分析或报告,而目的是为利便该等分析或报告的受众就以下各项作出决定—
i. 是否取得或处置证券;
ii. 须取得或处置哪些证券;
iii. 于何时取得或处置证券;或
iv. 按哪些条款或条件取得或处置证券,
欲了解更多信息,请查阅第 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附表 5 受规管活动: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571!zh-Hant-HK
2. 第 9 类(提供资产管理)
a. 房地产投资计划管理;或
b. 证券或期货合约管理
更多详情浏览 www.doogrou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