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三河2021年7月3日 /美通社/ -- 近日,河北福成股份(证券代码:600965)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冀证监处罚字(2021)2 号]。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福成先生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一案,已由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调查完毕,并依据 2005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拟作出以下决定:对李福成先生给予警告,并处以 8 万元的罚款。
李福成先生表示虚心接受并坚决执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冀证监处罚字(2021)2 号]的相关内容,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股票的行为,审慎操作,在证券交易系统操作过程中谨慎确认,并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并在未来股份交易中采取更多的交易差错防控措施,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李福成先生已深刻认识到本次事项的严重性,以及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