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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盛集团宣布宣布其承销商已完成超额配售权

宝盛集团
2021-03-04 05:15 13228
中国在线营销解决方案提供商宝盛集团今天宣布其承销商已经完全行使超额配售权,以每股5美元的公开发行价格额外认购900,000股普通股。

北京2021年3月4日 /美通社/ -- 中国在线营销解决方案提供商宝盛集团(“公司”)(纳斯达克股票代码:BAOS)今天宣布其承销商已经完全行使超额配售权,以每股5美元的公开发行价格额外认购900,000股普通股。在不扣除承销商折扣及相关发行费用的情况下,公司此次公开发行共融资3,450万美元(包含完全行使超额配售权)。公司的普通股已于美国东部时间2021年2月8日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开始公开交易,股票代码为“BAOS”。

本次发行募资将用于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并获得更多媒体的授权代理商身份,建立公司自己的关键意见领袖网络,扩充公司的人力和人才库以及一般营运资金。

本次发行采用包销制。美国万通证券(Univest Securities, LLC)担任承销商代表及独家账簿管理人。美国翰博文律师事务所(Hunter Taubman Fischer & Li LLC)担任发行方律师,美国欧洛律师事务所(Ortoli Rosenstadt LLP)担任承销商律师。

有关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的申请登记表(备案号:333-239800)已提交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并由SEC于2021年2月5日宣布生效。根据规则462(b)提交的申请登记表(文件编号333-252826)将注册股份的数量由5,000,000股增加至6,000,000股,已提交SEC并生效。此次发售仅通过书面招股说明书进行。有关发行的最终招股说明书的电子副本可以通过联系万通证券获得,发送电子邮件至IBAssistDesk@univest.us,或邮件收件人:Univest Securities, LLC, 375 Park Avenue, 15th Floor, New York, NY 10152。此外本次发行相关电子副本也可从SEC网站(www.sec.gov)上获得。

在进行投资之前,您应阅读公司已提交或将要提交给SEC的招股说明书和其他文件,以获取有关公司和发行的更完整信息。本新闻稿并不构成销售邀约或购买邀请,如果有任何州或司法管辖区的证券法规定在登记或取得资格之前做此类邀约或出售均为非法行为,则不得在这些州或司法管辖区出售此类证券。

消息来源:宝盛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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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SDAQ:BA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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