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斐锐为中国客户在ITC商业秘密337调查案中赢得即决裁决

由于申诉方未能证明应诉方对其美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行政法官发布了即决裁决,无需庭审。
Fish & Richardson
2020-09-09 09:00 36677

华盛顿2020年9月9日 /美通社/ -- 斐锐律师事务所(Fish & Richardson)帮助广州市乐百纳餐饮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乐百纳)、广州市良升贸易有限公司(Guangzhou Liangsheng Trading Co., Ltd)和Aceplus International Limited赢得了一项罕见的涉及商议秘密纠纷的有利裁决,终止了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的相关337调查。该调查由英联斯特(广州)餐饮设备有限公司(Vesta Guangzhou Catering Equipment Co., Ltd)、伊利诺伊机械公司(Illinois Tool Works Inc.)、英联斯特环球有限公司(Vesta Global Limited)和Admiral Craft Equipment Corp(以下统称为申诉方)发起,指控应诉方的商业餐饮加工设备侵犯了其商业秘密,并干扰了其合同关系。申诉方向ITC申请了有限排除令,以禁止乐百纳的产品进口到美国。

2020年7月9日,行政法官(ALJ)发布了一份初步即决裁决,认定申诉方未能证明应诉方对其美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并终止了调查,斐锐律师事务所代表其客户赢得了该项初步裁决。斐锐律师事务所的诉讼主管,同时也是本案的主要负责合伙人Kurt Glitzenstein先生表示:“我们很高兴帮助客户获得这一重要裁决。我们近年来代理的ITC 调查案件总数均位列全美第一,我们十分了解如何在这个独特的法律机构,从各方面为客户争取有利的结果。”行政法官的初步裁定目前正接受ITC委员的审查。

ITC的这项调查涉及特定餐饮加工设备及其组件(Certain Foodservice Equipment and Components Thereof),调查编号为337-TA-1166。除了Glitzenstein律师,参与本案的斐锐团队成员还包括合伙人Brian Boyd、苏楷伦和张林弘,以及律师Charles Reese、Liz Ranks、Autumn Wu及彭雍博士。

多年来,斐锐已帮助中国多家领先企业在美国和欧洲获得、行使与捍卫知识产权权利。2019年,斐锐在中国深圳开设了分支机构,以便更好地支持和服务富有创新精神的中国客户。斐锐帮助中国多家企业在美国和欧洲获得了专利和商标保护,并在美国联邦地区和上诉法院、国际贸易委员会、美国专利审查与上诉委员会(PTAB)中,代表中国公司进行诉讼。

作为全球首屈一指的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斐锐广受全球最具创造性及影响力企业的信赖。从专利、商标、版权的申请和咨询服务,到全方位的知识产权诉讼业务,我们分布在全球各个办公室的员工无间协作,了解客户在美国和世界各地的知识产权需求,为其在整个生命周期提供最好的律师服务。我们拥有众多亲身参与各技术领域案例审判的律师,是处理技术性复杂案例的不二之选。斐锐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878年,目前在美国、欧洲和中国拥有400多名律师和技术专家。我们的成功植根于我们富有创造力和包容性的文化,这种文化重视人、经验和观点的多样性。更多详情,请访问fr.com/china,也可以在微信上关注“FR_China”,或是关注“@FishRichardson”。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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斐锐律师事务所

电话:(202)220-6847

电邮:abbott@fr.com

 

消息来源:Fish & Richard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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