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矶2019年12月3日 /美通社/ -- 奥黛丽-赫本(Audrey Hepburn)的长子肖恩-赫本-费雷(Sean Hepburn Ferrer)在一家慈善组织向他提起的诉讼中胜诉。为了延续母亲的公益事业,费雷于1993年成立了这家慈善组织。洛杉矶高等法院在经过四周的庭审后,法官大卫-索特洛(David Sotelo)作出判决,指出该慈善组织声称拥有在未经费雷同意的情况下,独立使用奥黛丽-赫本的姓名和肖像,或与第三方签订合同的权利,是毫无根据的。
2017年2月,总部位于加州的慈善组织Hollywood for Children(简称:HFC)(理事会由三人组成:费雷同母异父的弟弟卢卡-多蒂(Luca Dotti)、费雷的前律师保罗-阿尔贝赫蒂(Paul Alberghetti)和前助手)起诉费雷并试图证明,即使费雷(和他的弟弟)是奥黛丽-赫本的知识产权的唯一所有者,该组织也拥有在未经费雷同意的情况下,独立使用奥黛丽-赫本姓名和肖像的长期权利。HFC还以费雷涉嫌干涉其与第三方签订合同为由,要求费雷赔偿超过600万美元的经济损失。据称HFC允许上述第三方未经费雷的同意,便可使用奥黛丽-赫本的姓名和肖像。法院认定,HFC从未拥有独立使用奥黛丽-赫本姓名和肖像的权利,只能以“The Audrey Hepburn Children's Fund”(Hollywood for Children的别称)的名义来使用这类知识产权。因此,法院认为,HFC未经费雷同意,便与第三方签订合同,已超出了其权利范围,属非法行为。除判处费雷胜诉外,法院还依法作出裁决,认定HFC要求费雷因干涉其签署合同而作出经济赔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拒绝就该索赔进行庭审。
费雷的首席出庭律师劳伦斯-西格尔(Lawrence Segal)表示:“我一直很清楚,HFC有随意使用奥黛丽-赫本姓名和肖像的行为,远远超出了肖恩之前允许他们有限使用这类知识产权的范围。他们感觉自己的行为是正当的,仿佛就是这些知识产权的所有者,而不是费雷和他的弟弟。HFC试图夺取肖恩对自己母亲姓名和肖像的控制权,从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胆大妄为。费雷过去曾允许HFC出于特定的筹款目的,使用奥黛丽-赫本的知识产权,而且要视具体情况而定。然而HFC之后不再征求许可,并非法使用这些知识产权的筹款所得,但事实上,该组织并不拥有这些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控制权。法院还指出,HFC从未在任何时候拥有奥黛丽-赫本姓名和肖像的许可或独立权利,因此HFC在针对肖恩的诉讼中所主张的全部内容均遭到驳回。肖恩在各方面都占了上风。”
在得知法院的判决后,肖恩-赫本-费雷说:“在公开法庭文件和新闻稿中遭到中伤之后,事实终于浮出水面。在我1993年成立Hollywood for Children时,我的愿望就是延续母亲的慈善事业,而这已经成为我们的家庭文化。2012年从Hollywood for Children辞职后,我让弟弟来负责,之后我成为美国地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S Fund for UNICEF)奥黛丽-赫本学会(Audrey Hepburn Society)的名誉主席。美国地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主席凯莉-斯特恩(Caryl Stern)可以作证,这家学会为全球儿童筹集了超过1.5亿美元的善款。但是,当我的弟弟卢卡拒绝继续授权该学会时,我们不得不将其关闭。如果有人在网上查到了Hollywood For Children的990号免税申请表,就会发现这个案子似乎与慈善无关。自己的兄弟和曾经的律师都来攻击你,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择手段,这段经历是我有生以来最黑暗的时刻。头条新闻基本上都是‘奥黛丽-赫本(慈善机构)起诉她的儿子’。我一生都中规中矩,遭此质疑简直就是一个巨大的考验。这是一次胜利吗?考虑到所面临的问题和牵涉到的人,相比胜利的感觉,我更感到释然。我现在希望能回到正轨上:延续母亲的仁爱和慈善事业。”
Hollywood for Children于2017年2月起诉肖恩-赫本-费雷,索特洛法官在今年7月听取了双方的最后陈述。点击此处,可查看大卫-索特洛法官在这场非陪审团审判后公布的九页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