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09年4月28日电 /美通社亚洲/ -- 2009年4月23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下称“央行”)筹建“全国支付清算协会”有关事项协调会在京召开。会议邀请了包括各大商业银行与国内主要非金融性支付清算组织参加,由央行支付结算司欧阳卫民司长主持。中国手机支付领域的领导者 -- 上海捷银应邀出席,并发表了意见。
近年来,我国支付体系迅速发展,支付服务市场化、专业化进行明显加快,适应经济金融发展需要的现代化支付体系基本形成。除商业银行外,非金融性支付清算组织涌现,对提高支付效率,便利大众支付需要,支持促进国民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支付清算服务市场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支付服务收费定价不透明、为挤占市场采取恶性定价;支付服务业务标准繁多、不能互相通用;风险防范措施不到位、安全漏洞较多等等。
央行表示,设立全国支付清算协会的目的在于:加强自律和内部协调,依靠行业协商机制解决服务定价、标准执行、支付创新中的风险防范等问题,与正式的法律制度、人民银行等部门的监管相互补充,促进中国支付体系的健康发展。
全国支付清算协会的职能:
(一)指导职能
指导支付服务市场各参与机构按照“自愿入会、民主管理、沟通协商”的机制,制定并履行行业自律公约,研究并推动支付服务创新,防范并化解支付风险。
(二)协调职能
协调支付服务市场参与主体之间、支付清算服务组织与政府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并逐步在服务收费定价以及支付清算服务行业业务、技术标准方面达成一致。
(三)服务职能
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支付、清算、结算业务知识和风险防范措施;组织开展行业培训,提高支付结算从业人员素质;推广支付清算服务行业业务、技术标准,倡导“安全、高效、便捷、经济“的支付清算服务核心价值理念,维护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秩序。代表中国支付清算服务组织参与国际交往,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捷银 CEO 吴非 (Edward Wu) 认为“全国支付清算协会”的成立对我国电子支付行业不仅是大事,更是好事,标志着电子支付行业的发展从“无组织”到“有组织”,从“无纪律”到“有纪律”、“守纪律”,对该行业安全、高效、持续、健康发展有着非常深远的里程碑意义。捷银作为多年来长期致力于移动支付领域的非金融性支付清算组织,完全赞同并全力支持央行设立“全国支付清算协会”的决定,并提出了以下四点建议:
(一)支持创新
将电子支付行业从低水平恶性价格竞争的“红海”引向以创新形成差异化竞争的“蓝海”。
新型电子支付工具应通过创新来降低支付的社会成本,节约收付款主体的时间成本、交通成本和管理成本来创造价值,赢得市场份额。建议设立“创新支付扶持基金”,对具有前瞻性的支付创新会员单位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政策倾斜。
(二)新型电子支付与传统支付要“和而不同”
引导非金融性支付清算组织融入现有的以中央银行及商业银行为主体的支付体系,使其成为现有体系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的有益延伸和补充。新型电子支付工具只是介质和交易手段上与传统的支付方式不同,各种支付方式要做到“和而不同”,不破坏此前业已形成的业务规则和盈利模式,遵循金融机构对商户既有的定价标准。“协会”应对违反行业自律公约的会员单位予以负向激励。
(三)扶强弃弱,打造品牌
加强行业内部重组整合,扶持有特色、有竞争力、风险控制较好、业绩优秀的非金融清算组织做大做强,形成在全国乃至全球有一定影响力的电子支付品牌。
(四)出台《电子支付风险控制指引》
尽快召集会员单位总结经验教训,出台《电子支付风险控制指引》,详细规定电子支付事先、事中和事后的风险控制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