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7年6月1日电 /美通社/ --近日,华夏信财正式公布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的《华夏信财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7]31060038号文件。此外,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一并审计了华夏信财旗下所有子公司财务报表。
此举是根据2016年8月24日,四部委联合出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6]1号(以下简称《办法》)第38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条例的要求。
事实上,早在《办法》出台之前,华夏信财于2016年3月10日披露了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审计报告,于2016年8月1日披露了由上海道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针对华夏信财2016年中期运营状况的财务审计报告。
此次报告主要审计华夏信财财务报表,包括2016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6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经过严格、缜密的审计程序,最终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给出审计意见:“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夏信财股权投资公司2016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审计报告中显示,华夏信财截止2016年12月31日合并总资产19,036万元(190,361,453.96元),净资产8,187万元(81,870,161.81元),2016年营业收入51,600万元(515,998,277.01元),净利润6,892万元(68,916,063.30元)。
此前,上市公司冠福股份(股票代码002102)于2017年4月18日也向公众公开发布了由深交所严格审核通过的《关于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1)。公告中提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规定,华夏信财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其中,明确披露了华夏信财未经审计后的财务数据。
此次,再次引入权威第三方审计公司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华夏信财2016年度进行财务审计,进一步彰显了华夏信财积极拥抱监管,合规运营的决心。
关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是我国第一批被授予A+ H股企业审计资格、第一批完成特殊普通合伙转制的民族品牌专业服务机构,系美国 PCAOB(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登记机构。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国内本土所中再次名列第一位。
所谓的“特殊普通合伙”,即一种将有限责任公司与合伙制结合起来的组织形式。目前是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等大中型会计事务所所采用的组织形式。相比于有限责任制,特殊普通合伙则更为注重质量管控和责任约束,这也意味着特殊普通合伙制下的责任合伙人对审计等鉴证类服务的结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关于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102)
关于华夏信财
华夏信财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信财”)由美元基金 -- 国泰财富集团 (www.cathay-capital.com) 和中国上市公司冠福股份(002102.sz)大股东共同发起,注册资本1亿元,总部位于上海。2015年12月,华夏信财正式成为外商直接投资 (FDI) 的互联网金融服务企业。2017年4月,华夏信财与全国性商业银行签订资金存管协议。
华夏信财凭借管理层持股及科学创新的经营方针,在基于金融大数据基础上,致力于普惠金融、信息咨询、风险管控、资源整合的发展。在坚持我们独创的“三大理念、六大宗旨”下,公司打造了集“投前全纬度评估、投后主动性管理”于一体的完善风控体系,在对实体经济的投入中,较大程度确保客户资金相对安全,为中国经济深化体制改革和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