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7年5月22日电 /美通社/ -- 由全国自动化系统与集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59)归口管理,机器人与机器人装备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59/SC2)组织起草和审查的《电动平衡车通用技术条件》及《电动平衡车安全要求及测试方法》两项国家标准通过委员会审查,于2017年5月形成报批稿,即将发布实施。
电动平衡车属载人机器人,是产量较高应用最广的服务机器人。我国是全球电动平衡车产量和出口量较大的国家,占据全球平衡车产业的90%。但是,由于国内缺乏相关法规和标准,电动平衡车厂商的产品设计和制造生产过程中没有标准的指导,缺乏监督,导致产品质量得不到保障,市场乱像丛生,山寨横行,市场上充斥着大量假冒伪劣产品,消费者无从鉴别产品的质量好坏,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产品的安全隐患在前年全面爆发,给消费者带来巨大损失,并严重阻碍了电动平衡车的出口。
针对电动平衡车领域的情况,国务院向相关部委发出批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遵照批示,认真部署,于2016年10月下达两项电动平衡车国家标准计划。SAC/TC159/SC2全面调研了电动平衡车相关企业、研究机构、检测机构和科研单位,成立了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王田苗教授为组长的起草组,于2016年11月23日召开起草启动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纳恩博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等22家单位参加起草组,经过5个月的共同努力,形成征求意见稿,通过国家标准委网站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17年5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组织召开电动平衡车质量标准研讨会,来自国家标准委、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SAC/TC159、中国电子标准化研究院、国家轻型电动车及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电动车商会、纳恩博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骑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乐行天下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的领导和代表共同讨论了电动平衡车领域的标准化需求以及标准化工作的战略部署,督促相关部门和机构抓紧推进制定电动平衡车标准的进程。
2017年5月19日,SAC/TC159/SC2秘书处组织召开标准审查会,由SAC/TC159/SC2主任委员孙立宁教授主持会议,全体委员对两项电动平衡车标准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形成了报批稿。两项报批稿经国家标准委审评中心审核后将正式发布实施。
两项电动平衡车国家标准的制定将对规范化电动平衡车市场,促进我国电动平衡车的出口,保障消费者安全起到重要作用,同时标志着我国服务机器人领域标准化工作达到了新水平。SAC/TC159/SC2在审查电动平衡车两项标准的同时,还审查了《锄草机器人通用技术条件》、《锄草机器人安全要求》、《锄草机器人性能规范及其试验方法》和《机器人与机器人装备协作机器人》4项国家标准,这些服务机器人和工业机器人标准的出台将有力推动我国机器人领域技术和产品的提升。SAC/TC159/SC2还于2016年启动了30余项工业机器人国家标准的研制任务,为我国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提供支撑。SAC/TC159/SC2在研制大量机器人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同时与国际标准化组织机器人技术委员会(ISO/ TC299)对口,代表我国参加国际机器人标准化工作,近年来牵头和参加制定国际机器人标准5项,为提升我国机器人领域国际标准化地位做出了巨大贡献。SAC/TC159/SC2将更加广泛和深入调研机器人领域标准化需求,不断完善我国机器人标准体系建设,加强机器人标准宣传贯彻,推动机器人领域的迅猛发展,助力我国向智能时代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