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7年4月14日电 /美通社/ -- 2017年4月6日,全国信标委大数据标准工作组总体专题组组织管理的两项数据交易领域国家标准《信息技术数据交易服务平台 交易数据描述》(送审稿、项目计划号号:20141200-T-469)和《信息技术数据交易服务平台 通用功能要求》(送审稿、项目计划号:20141201-T-469)顺利通过国家标准审查会专家审查。这两项标准由北交所旗下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所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牵头,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银联智惠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数据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和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等近20家单位共同参与编制完成。
2014年10月两项国家标准正式立项;2015年1月28日大数据标准工作组在北京组织召开标准启动会,正式启动标准编制工作;2015年12月18日,两项标准草案面向大数据标准工作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2016年9月,两项标准征求意见稿下发各地经信委公开征求意见;2017年1月11日,两项标准征求意见稿在全国信标委官方网站公开征求意见;两项标准经过标准编制组团队两年多的努力,并多次征求意见和意见处理,于2017年3月30日,形成送审稿。
《信息技术数据交易服务平台 交易数据描述》规定了数据交易服务平台中有关交易数据描述的相关信息及描述方法,包括必选信息和可选信息两部分,适用于数据交易服务平台。
《信息技术数据交易服务平台 通用功能要求》规定了数据交易服务平台的通用功能要求,包括框架及应具备的基本功能和扩展功能,适用于数据交易服务平台的功能设计及运行维护。
这两项标准是数据交易领域首批制定的国家标准,将有利于规范交易数据的描述方式及描述内容,为数据交易建立基本的沟通桥梁;将有利于规范大数据环境下数据交易服务平台的建设和使用,促进大数据交易的健康发展,降低大数据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及使用的成本。
两项标准将于2017年年底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