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016年6月1日电 /美通社/ -- 全球领先综合清洁能源解决方案服务商顺风国际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简称“顺风清洁能源”;股份编号:1165.HK)欣然宣布,本公司与亚太(中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买方)订立不具法律约束力的谅解备忘录,拟以现金代价约50亿元人民币,向买方出售江苏顺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江苏顺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在中国大陆注册成立的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经营本公司旗下的太阳能产品制造及销售业务。亚太(中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买方)是由郑建明先生持有100%权益的公司,郑先生也是本公司的主要股东。
顺风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CEO罗鑫先生表示,“自2015年起,公司实施战略转型,把业务重点从重资产制造为主转移成为以轻资产服务性业务为主。拟议中的出售完成之后,公司将继续经营太阳能发电、电站开发和运维管理业务,同时亦将重点开发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并将积极开发与探索其他类型的清洁能源技术和应用,包括硅衬底LED照明业务,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综合清洁能源解决方案的服务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