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6年5月5日电 /美通社/ -- 4月27日,北京朝阳法院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布了有关“《中国好声音》商标侵权案”的进展。因对管辖权存在异议,灿星的关联公司及被告梦响强音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申请案件移送上海市徐汇区法院审理。北京朝阳法院当庭裁定一审驳回了该管辖异议。
Talpa公司对北京朝阳法院的这一裁定表示欢迎。
Talpa公司 CEO Pim Schmitz 表示:“我们相信中国法院会就星空传媒及灿星涉嫌对 Talpa 的商标侵权行为达成公平公正的判决。尊重国内外的知识产权,对于引领中国创意产业的蓬勃有序发展及促进国际出口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与此同时,Talpa 与唐德影视将继续深化双方的合作伙伴关系,以让中国的消费者和整个创意产业从中受益。
Talpa Media (www.talpa.tv)
Talpa Media 由 Talpa(荷兰)及 Talpa Global 组成。Talpa(荷兰)由 Talpa Content 及 Talpa Productions 组成,前者负责集团内部电视制式及相关内容的创意发展部;后者则是负责制作集团于荷兰广播的电视节目。Talpa Fiction 为公司的脚本制作部门,而 MasMedia 为独立制作部,专注于制式编排。
Talpa Media 的全球网络包括制作公司 Talpa Media(美国)-- Talpa Media 于洛杉机的支部;总部设于迪拜的Talpa(中东),以及于柏林及汉堡均设有办公室的Talpa(德国)。此外,Talpa 的合作伙伴遍布于英国、澳洲、法国、意大利、北欧地区,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和葡萄牙。
Talpa Media 是隶属于 ITV Studios 的独立业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