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伊利诺伊州蒂斯普兰讯2014年8月19日电 /美通社/ -- 霍尼韦尔(纽约证券交易所代码:HON)UOP今日宣布,柏阁森海洋公司(BW Offshore)采用 UOP 技术为其在苏格兰海岸上的一艘新的浮式生产储油船(FPSO)进行海上天然气脱杂处理。
该船将安装 UOP SeparexTM 膜处理系统,用以去除天然气中所含的二氧化碳。该膜处理技术已在全球多个地方成功实施,而本次项目则标志着其首次应用于北海地区浮式生产储油船。该船建成后将租赁给英国 Premier Oil 石油公司。UOP 保护床吸附剂还能用于脱除汞和硫化氢等杂质,从而满足出口和终端客户的特定要求,保护下游生产加工设备。海底蕴藏着大量的可回收天然气资源,然而由于海洋运动、环境规范,以及海上生产设施所受的空间和资源限制,对天然气进行勘探、处理和回收充满了挑战。
“为了应对复杂的海洋天然气环境,UOP 不断创新,致力于研发轻便、紧凑且无需化学溶剂的天然气处理设备,” 霍尼韦尔 UOP 公司气体处理和氢气装置业务高级副总裁兼总经理李蓓凯(Rebecca Liebert)表示,“通过将 UOP Seperax 膜处理技术和保护床吸附剂整合在一套系统内,FPSO 运营商能够在降低运行成本的同时改善气体处理效率。”
柏阁森海洋 FPSO 项目预计将在2017年启用,原油处理能力达每天60,000桶,存储容量为650,000桶。该 FPSO 船计划于苏格兰阿伯丁以东125英里的 Catcher 油田投入作业,Premier Oil 石油公司拥有该油田50%股权。
UOP Separex 技术通过去除二氧化碳和水蒸气等杂质来升级天然气,以满足管道输送、分销公司以及天然气终端用户的需求。在天然气行业数十年的经验已足以证明 Separex 膜过滤系统是天然气服务领域中较高效、且使用寿命最长的解决方案。至今,在全球各地已安装的霍尼韦尔 UOP 膜过滤系统超过130套。UOP 保护床吸附剂能够去除痕量的硫或汞。这些高容量金属氧化物吸附剂无需移动部件或操作人员干预,就能为下游设备提供可靠的保护,不断满足各种管道天然气规格。
霍尼韦尔提供一系列广泛的天然气储存、处理和运输技术。UOP 旗下的气体处理和氢气装置业务已为全球范围内各个应用领域的超过3600套独立的气体处理装置提供相关技术。UOP 气体处理解决方案包括高效的预制装置模块或授权工艺技术,该业务为天然气处理提供工艺技术、装置和材料,以及为炼厂提供氢气提纯。其气体技术能够从天然气原料气中去除水、汞、硫和二氧化碳等杂质。霍尼韦尔UOP 同时还为高价值天然气凝液的回收提供相关工艺技术。
霍尼韦尔过程控制部为整条天然气供应链提供先进的自动化、监测和安防系统,帮助运营商提高工厂在降低成本和风险的同时提高可靠性和生产效率。
柏阁森海洋公司是一家全球领先的石油天然气领域浮式生产服务供应商,同时它也是该领域全球第二大的生产承包商,在全球主要的产油地区共有14艘 FPSO 船和一座浮式的存储和卸载装置。
Permier Oil 石油公司是一家领先的独立勘探和生产公司,其石油天然气相关业务主要分布在北海、东南亚、巴基斯坦和福克兰岛等地区,另外在巴西、伊拉克以及肯尼亚也有勘探业务等。
2014年是 UOP 成立100周年,一百年来 UOP 致力于为全球领先的石油天然气企业提供先进工艺技术和商业解决方案。1939年 UOP 在中国授权建造首座 Dubbs 热裂解装置,1972年美国尼克松总统访华后,UOP 向中国授权首套芳烃联合生产装置。在这之后,UOP 先后向中国引入多套先进的工艺技术,包括首套甲醇制烯烃装置以及多套 Oleflex™ 催化脱氢装置。
关于UOP LLC
UOP LLC (www.uop.com )是国际领先的专门向炼油、石化和天然气加工行业提供工艺技术、催化剂、吸附剂、加工设备和咨询服务的供应商和授权商。UOP 是霍尼韦尔国际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隶属于霍尼韦尔特性材料和技术集团。集团旗下还包括霍尼韦尔过程控制部,是为石油天然气、炼油、石化、化工等各领域提供自动化控制、仪器设备和服务的先驱者。
关于霍尼韦尔
霍尼韦尔(www.honeywell.com)是一家财富100强之一的多元化、高科技的先进制造企业,在全球,其业务涉及航空产品和服务,楼宇、家庭和工业控制技术,涡轮增压器以及特性材料。霍尼韦尔公司总部位于美国新泽西州莫里斯镇,公司股票在纽约、伦敦和芝加哥股票交易所上市交易。霍尼韦尔在华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35年。当时,霍尼韦尔在上海开设了第一个经销机构。目前,霍尼韦尔四大业务集团均已落户中国,旗下所辖的所有业务部门的亚太总部也都已迁至中国,并在中国的20个城市设有多家分公司和合资企业。霍尼韦尔在中国的员工人数现约12,000名。欲了解更多公司信息,请访问霍尼韦尔网站www.honeywell.com.cn。
本报道含有美国 1934 年《证券交易法案》第 21E 项定义的“前瞻性声明”。除对事实的陈述以外,所有其他声明可被看作是前瞻性声明,即关于我们或者我们的管理部门打算、期望、计划、相信或者预期将会或者可能会在未来发生的行为、事件或者发展所做出的声明。此类声明是我们的管理部门根据其经验和对历史趋势、当前条件、预期未来发展和其他相关因素的认知,做出的假设与估计。该前瞻性声明并不能保证未来的业绩,实际的结果,发展和业务决策可能与该前瞻性声明的设想不符。我们的前瞻性声明同样受到大量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的制约,这可能会影响我们的近期以及长期的业绩表现。关于这些影响我们业绩表现的主要风险以及不确定性因素,我们已在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 Form 10-K 以及其他文件中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