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以来,银行理财产品发行量大增,银行短期理财市场异常火爆,背后的因果逻辑与风险又是怎样的?
前两年的宽松货币政策后遗症,终于在今年上半年集中爆发.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CPI涨幅为5.4%,其中,6月CPI高达6.4%,创3年以来新高。尽管经过了几次加息,一直作为市场基准利率的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目前也只有3.5%。普通百姓的财富就这样被通货膨胀快速蚕食着。
同时,紧缩的货币政策及监管层对商业银行日均存贷比的考核,使银行不得不大量发售理财产品来应对资金紧缺的局面,投资者也因投资渠道短缺而纷纷选择购买理财产品。
但从上半年到期的理财产品收益来看,大部分产品都没跑赢CPI,有的产品甚至没达到预期收益率。
理财产品市场“井喷”
央行公布的2011年上半年金融统计数据显示,6月份人民币存款增加1.91万亿元,大大超过1万亿元的市场预期。其中,理财产品吸收的存款功不可没。
资料显示,今年上半年,商业银行共发行8497款理财产品(不包括对公产品),发行规模达8.51万亿元,已超过了去年全年的发行总量。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率更是节节升高,有的产品预期收益率甚至超过7%。
银行理财产品销售异常火爆,民生银行6月推出的一款161天的理财产品,12亿元在5分钟内被抢购一空。理财产品火爆的背后,是百姓抗通胀意识的增强。但实际上,银行理财产品无论是宣传上,还是产品设计上,都存在很多误区。
笔者近期以客户身份先后在农行北京顺义支行和建行北京海淀支行的营业网点做了一些调研。农行姓卢的大堂经理给了笔者一张近期发售的理财产品名单,上面有12只理财产品,其中,期限最短的2天,最长的183天;年化收益率在2.8%~5%之间。
在产品结构一栏,除2款期限最长的产品(分别是91天和183天)是保本保证收益外,其他10款相对短期的理财产品均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卢经理也承认,进入7月份的理财产品收益率比6月底的收益率下降了不少,原因在于,6月底银行推出高收益理财产品,完全是为了突击完成上半年的存款任务。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到期的7732款理财产品中,到期收益率跑赢5月份CPI增速5.5%的理财产品只有186款。有7款理财产品的到期收益率为零,有2款理财产品到期收益率为负。光大银行上海某支行行长也对笔者表示,确实有一些理财产品的到期收益率没有达到预期收益率。
理财产品收益率的点点滴滴
实际上,银行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为年化收益率,年化收益率仅是把当前收益率(日收益率、周收益率、月收益率)换算成年收益率来计算的,是一种理论收益率,并不是能真正拿到手的到期收益率。比如,农行发售的一款期限2天的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为2%,如果购买100万元的产品,其利息收入是:100万元×2%×2/365=109.59元,绝对不是20000元。
另外,理财产品的计息方式与银行存款不同,银行定期存款是在存款当天就开始计算利息,存款到期立即返还本金及利息。银行理财产品在正式计息之前都有一个发售期,发售期一般在3~5天,也有5天以上的;同时,理财产品到期后还有一个清算期。
在发售期和清算期,理财产品是不计算利息或只计算活期利息,比如,前面提到的农行发售的2天理财产品,认购期如果是3天,到期日还本清算期又是3天,客户的资金实际上被占用了8天。那么,这款产品的资金年化收益率只有109.59×365/(8×100万)=0.5%。这样的收益率仅相当于目前活期存款利率,而相比之下,目前7天通知存款的年化收益率是1.49%。
从这个角度看,超短期的理财产品在收益率方面没有任何优势。更何况,理财产品在到期之前不得提前赎回,与银行的定期存款、活期存款和通知存款相比,无论是方便程度还是稳定可靠程度,都处于劣势。所以,我们要正确认识银行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率,更要关注发售期和清算期。
另外,长期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你要为此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北京工业大学的杨教授告诉笔者,上半年她买了几款短期理财产品后,终于经不起折腾,将到期的资金全部委托给了第三方理财公司了。
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与在银行存款的最大区别,就是要与银行签署一份《产品说明书》。《产品说明书》中对理财产品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并对相关风险做了提示,并要求客户逐字抄写“本人已经阅读上述风险提示,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理财产品的风险,愿意承担相关风险”字样,并亲笔签名。
很多投资者看到厚厚的《产品说明书》,里面还有很多专业词汇,都是草草翻阅,不愿意仔细阅读。很多投资者认为,国家的银行应该不会有什么风险,所以,听任银行工作人员的摆布,随意在《产品说明书》上签字。事实上,这样做的结果是将风险留给了自己。
理财产品的主要风险应该是收益率风险。我们注意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均为预期收益率。北京一家建行营业部的大堂经理也表示,建行的理财产品一律为浮动收益。
很多投资者往往将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当作银行承诺的最低收益率,这是认识上的很大误区。既然是预期收益率,就有可能在理财产品到期后,达不到银行之前承诺的收益率。
政策 时刻悬在脑后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6月24日,银监会召开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座谈会,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进行风险提示,并指出了当前理财产品乱象,理财市场恶性竞争等严重问题,并对银行理财的违规操作行为要求立即整改。
事实上,商业银行热衷于销售理财产品,一个最主要原因是,在理财产品的发售期和清算期,其募集资金可以计入银行资产负债表中,用来增加银行存款。
在当前紧缩货币政策下,存款是银行的生存之本。而且进入6月以后,监管部门开始对银行的存贷比进行日均考核,银行为了达到考核指标,大量销售理财产品。目前,银行理财产品分为表内理财和表外理财,表内理财产品包含在银行资产负债表中,但表外理财产品却未纳入银行资产负债表,在监管上有一定难度。
某商业银行内部人士表示:“由于央行持续调高存款准备金率,加上实行日均存贷比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收缩了银行的放贷资金。银行为了增加收益,往往以发行信托理财产品和委托贷款的方式给企业贷款。目前,银行‘双重表外化’现象非常明显。‘双重表外化’是指存款‘出逃’到表外理财,造成负债方的‘表外化’;而银行大量代销融资性信托理财产品,委托贷款急剧放量,造成资产方的‘表外化’。‘双重表外’业务的扩张,规避了监管部门的监管,且没有有效的风险对冲机制。一旦表外贷款无法偿还,银行为避免声誉上的损失,必将动用表内贷款偿还理财资金,结果将表外风险转嫁到表内。”
所以,金融风险放大效用绝对不可以小视。此前,银监会就专门针对银行理财市场出过重磅炸弹,曾一度全面叫停过银行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
而这次银监会的理财业务座谈会,也再次给商业银行敲响了警钟。一旦理财市场乱象依旧,势必招致更加严厉的监管措施出台。到那时,受损失的不仅仅是商业银行,普通的投资者也受牵连。
笔者也注意到,银行《产品说明书》有关提前终止合同的条款规定中,明确只有银行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不对投资者提供提前终止权。所以,一旦政策生变,投资者的损失不可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