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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治政府 催生高效企业

2014-11-03 17:22

  《企业观察报》评论员 谢昱航

  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五大原则、主要任务,而依法治国的首义是政府依法行政。为此,10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党组会议,研究部署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出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法治政府的一个基本内容是依法确定政府的权力。政府该有什么权力,来源于政府的职能。政府职能的科学定位,中共十六大已作了概括: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由此可以看出,政府的一个基本职能是经济管理。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是什么,多年的理论论证和实践探索也已取得一些原则上的共识,那就是:建立和维护支撑市场机制的制度基础设施;提供公共产品以弥补由于外部性造成的“市场失灵”;实施二次分配,减少社会成员、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进行宏观调控,减少由于市场机制缺陷而产生的经济震荡。

  从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科学定位中,至少可以归纳出两层意思:第一,政府的职能有确定的内容,政府不是什么都要做、都能做──必须充分尊重市场调节的作用,该交给市场的都交给市场,不为所欲为、无所不为,同时又必须积极高效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为所必为、为所能为;第二,政府的经济管理和调节职能,本质上是服务,政府和市场主体之间,是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政府的任务是回应和满足企业的要求和期望,给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而不是一味地管制企业。

  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能,政府不能越位,也不能缺位。然而,在很长的时间里,越位和缺位却成为政府管理经济活动的通病。一方面,行政垄断、地方保护、政资不分、政企不分、政出多门、关卡林立……权力无所不及,无所不能;另一方面,政府该要做的事却没做好,产能扩张环境受害、规则缺失竞争无序、监管无力事故频发、权益受损救济无门……权力在该出现的地方没有出现,这种现象时有发生。

  无论是越位还是缺位,都说明权力没有受到有效地约束与监督。这就必须要以法律的确定性和稳定性,为权力运行设范。一方面,要根据政府职能建立权力清单,明确政府可以做什么;另一方面,要建立责任清单,明确政府该做什么,如果不做,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同时,将清单彻底公开,通过权力阳光运行而使权力得到社会的有效监督。

  在法治的规制下,政府将变得规范和高效,而政府与市场及企业的关系因此也会变得和谐起来。由于政府将变得规范和高效,企业就不会疲于应付烦琐的行政程序,为上马一个项目跑几十个部门盖一百多个公章,也不会因为政府的直接干预而苦于应付事务性命令。而由于企业获得了广阔的活动空间和充足的自主空间,企业决策的高效率就会充分显现出来(事实证明,企业比政府有更高的决策效率)。而积极作为的政府,能提供稳定的经济环境、规范的经营市场、周到的权利保护以及信息和技术等多方面的帮助,广大企业将会因此大获裨益。

  法治政府建设,本是一个政府与市场、企业、社会的博弈过程,但过去“大政府小社会”的特殊国情,决定了中国法治政府建设更多的还是要依靠政府自律,依靠自上而下的强力推动。可喜的是,法治政府的建设一直在推进,特别是本届政府成立以来,“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设明显提速。一年多来,国务院先后取消和下放7批共632项行政审批等事项。今年10月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次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至此,本届政府中央层面的核准工作量减少约76%。

  如今,十八届四中全会把依法治国又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法治政府建设将有新的突破。随着政府职能加速转变、政府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企业将会迎来一个发展的春天。

消息来源:企业观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