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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监管过度不利行业发展

2014-09-29 10:26

  专访中国股权投资基金协会秘书长李伟群博士

  企业观察报记者 刘晓君

  酝酿许久的监管办法终于出炉。8月22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实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有分析认为,这意味着我国私募基金行业有了可操作性的管理规则,同时也为私募基金行业的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

  然而,尚处于发展初期的我国私募股权投资行业需不需要更多监管呢?业界一直存在不同的意见。近日,本报记者就此专访了中国股权投资基金协会秘书长李伟群。他认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存在较大差异,应区别对待。而从行业发展的长远角度来看,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必然会出现一些创新和风险,因而需要适度监管。但目前中国私募股权投资行业还处于发展初期阶段,不建议出台更多的法律法规去限定和约束。同时他还呼吁借鉴美国、以色列等科技强国的成功经验,创造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支持股权投资行业加快发展。

  谈及阿里巴巴上市后软银获得的高收益时,李伟群认为,在每一个新兴产业发展或每一次产业结构升级调整的过程中都会催生一大批像阿里巴巴这样快速成长的企业,在这个过程当中,一定会有一批先知先觉的股权投资机构抓住机遇、积极参与投资并实现较高的投资回报。同时他还告诫国内股权投资机构,要想获得股权投资项目的成功,就要耐得住寂寞、坐得住冷板凳,更要承受早期投资失败的压力。

  过度监管是干扰

  企业观察报:《办法》出台前,业界曾对中国私募股权基金行业是否需要监管有过争论,对此您有怎样的看法?

  李伟群:关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要不要纳入《证券投资基金法》的监管范围,记得在2012年《证券投资基金法》的修订过程中,中国投资协会股权和创业投资业委员会牵头发起的25家协会联名意见认为,过度监管会干扰股权投资行业的正常发展,并明确提出不应把股权投资基金纳入基金法。我们也看到了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和一些专家们在深入调研后接受了这样的一些建议,《证券投资基金法》最终并没有将私募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纳入监管范围。

  《办法》中的私募投资基金包括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但二者的行业特点和监管需要存在较大差异,应区别对待。

  的确,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个专门的法律法规明确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的法律性质和地位;也有人认为,目前的立法工作速度和行业监管水平,与我国股权投资行业近年来快速发展的趋势和已经超过2万亿元的行业规模是不相匹配的。但是,这个行业是不是急迫地需要这样一个专门的法律法规呢?

  从行业发展的长远角度来看,股权投资行业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必然会出现一些创新和风险,因而需要适度监管和立法保护。但从目前来看,权衡利弊,可能还没有那么急迫。首先,党中央和国务院已经越来越清晰地认识到加快发展股权投资基金行业的战略意义,正在全面深化市场化改革,陆续出台相关支持政策,鼓励天使投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激发科研领域的创新创造激情;支持VC(创业投资),促进科技创新成果与金融资本的有机融合和激发社会各界特别是青年人的创业激情;支持PE(狭义的股权投资),提高直接融资比例支持实体企业健康发展,带动多元化融资降低融资成本,提高企业的发展潜力和横向竞争力;支持并购投资,促进中国企业走出去和全面整合产业资源,加速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结构转型。因此我们当前的工作重心应以认真贯彻十八大关于全面深化市场改革的指示精神,抓住历史机遇,促进股权投资行业快速发展为主。在这样的特殊历史时期,强调立法或加强监管,必然会引起新一轮行业大讨论和业界的更多困惑。其次,目前股权投资行业出现最多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非法集资方面,完全可以通过加强投资者教育和2007年初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妥善解决。至于其他方面的问题,基本都可以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处理,如有新型经济行为不能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处理的,可依据最高法关于同类或相似问题的司法解释处理。

  我们协会一直认为,目前中国股权投资行业尚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应参照国际经验和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关于强化行业自律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发挥现有行业协会的自律规范作用,而不建议或者说不主张出台更多的法律法规去限定和约束;同时呼吁借鉴美国、以色列等科技强国的成功经验,创造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支持股权投资行业加快发展。

  企业观察报:根据《办法》规定,私募投资基金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后可以成为开展私募证券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私募基金业务的金融机构,对这个行业的发展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李伟群:我认为这样做有利有弊。所谓有利,主要是有两个用途。第一,私募投资基金可以据此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同时开展私募证券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私募基金业务。第二,凭借这个金融机构的证书,私募投资基金可以更容易地拓展业务,包括募集资金等。

  所谓有弊,主要是有两个不利的影响。第一,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给所有数千个备案登记的私募投资基金都颁发金融机构证书,改变了中国金融业过去特许经营和金融监管部门严格审核的状况,也改变了社会大众对传统金融机构隐含国家信用和安全保障的心理预期;也有可能产生少量的私募投资基金在目前事后登记备案的宽松管理环境下,据此误导投资者,更容易地进行非法集资等恶意诈骗行为。

  第二,忽视了证券投资和股权投资的几个显著差异,允许私募投资基金同时开展证券投资、股权投资,可能会形成相互干扰、分散精力、弱化优势。从投资周期来看,股权投资一般是中长期的,通常三五年甚至更长,而证券投资一定是短期的,盘间是分秒必争的。如果让股权投资者天天盯着股市大盘的涨涨跌跌和体验着个股巨幅波动的心惊肉跳,再同时参与股权投资决策,很难想象其如何才能深入调研和依据相关个股的短期波动做好中长期的项目价值判断。从投资心态上看,如果股权投资者也像证券投资者同样看重一天甚至一秒钟的增长变化的话,那就干脆不要做股权投资了。因为股权投资,很可能今天投进去还只是一个想法,并不能赚钱,可能未来三至五年都还一直在烧钱,但是你可能看重的是未来五到十年的市场趋势以及这个项目未来在市场当中的份额,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技术能力可以帮助实现对股权投资项目的即时估值,因而不可能满足这种投资心理诉求。从职责分工和员工培养来看,股权投资机构通常人数不多,只要在某一个投资领域有经验、有项目资源就足够了,但让较少的人员一下子同时开展较多的业务,特别像证券投资这样的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就可能出现或加剧相互干扰以及人力、资源、精力紧张的局面和投资失误的风险,也不利于员工的职业规划。

  企业观察报:《办法》实施前一天,王亚伟的深圳千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和徐翔的上海泽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这被媒体戏称为两位私募大佬正式接受监管“招安”。对此您怎么看?

  李伟群:根据我们的理解,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根据证监会的授权,对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在内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登记备案,是证监会或者说国家层面进行行业统计工作的前提和需要。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监管的国际经验,为了进一步保护投资者权益、稳定市场的目的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行业进一步发展的需要,我国开始参照公募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的监管要求和经验,要求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进行登记备案是必要和合理的。上述两家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的监管要求及时履行被监管的义务是有法律依据的,也是理所应当的。

  恰逢战略发展机遇期

  企业观察报:据我们了解,贵协会自成立以来,对中国企业如何“走出去”一直在发出一些呼吁,您认为近几年的中国企业海外并购与前些年相比有哪些变化?

  李伟群: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中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化,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正在往外走,除了参与一些早期项目的国际投资,大型跨境并购投资也是一种常见的现象。

  关于这一点,我们的体会非常深刻。中国股权投资基金协会的十几位发起人都具有较强的历史使命感和国际视野,为了促进我国的股权投资基金行业健康发展,一直致力于加强会员与国内外业界同行的交流与合作,特别在2010年先后发起成立了全球PE联盟和亚太股权投资基金协会,不断加强与美国、英国、日本、韩国、新加坡、澳大利亚、印度、马来西亚、意大利、巴西、卢森堡、以色列、德国、法国以及香港、台湾等股权投资行业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大力推动和服务于中国企业走出去。

  关于早期项目的国际投资,因为随着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国内的投资者面对国际技术领域、产品和服务市场越来越多的竞争压力,不得不放眼全球、积极寻找世界范围内的好技术好项目,因而中国企业必须敢于走出去才能在更大的市场范围内捕捉更好的投资机会和规避国际市场的外来冲击和投资风险。

  关于并购投资,众所周知,我们已经不可回避地迎来了全球第六次并购浪潮,并且全球并购市场的中心正在加速向中国转移。就在今年9月9日,我们协会在厦门国际会议中心主办了“全球并购论坛”,其间我们协会和普华永道联合发布了《2014年全球并购市场中期回顾》的研究报告,从统计数据来看,中国地区的并购交易数量和交易金额均已上升成为全球第二位,仅次于美国。中国的国企和民营资本,在境内外并购投资的数量和单笔投资的金额以及投资后所持股权的比例都在大幅提升。

  我们很高兴地看到,随着中国经济总量的提升和单个投资机构实力的提升以及对全球市场资源整合能力的提升,中国在全球并购市场中的份额越来越大、在全球并购市场中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原来,我们说“中国人买什么,什么贵”,主要是指中国进口对国际农产品、资源类产品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较大;现在,从金融资产定价方面,我们对国际金融市场的定价方式和市场价格的影响也越来越大了,标志着我们在国际金融市场逐步有了越来越大的话语权和定价权,这才是一个大国金融应该发挥的作用。

  企业观察报:最近业界都在热议,阿里巴巴的成功上市使软银等股权投资机构获得了巨大收益。但实际上,软银花了15年的时间坚持对阿里巴巴进行投入。您怎么评价这个案例?这个案例对当下国内急功近利的投资者有哪些借鉴意义?

  李伟群:其实,我们站在中长期的角度来看,在每一个新兴产业发展和每一次产业结构升级调整的过程中都会催生一大批像阿里巴巴这样快速成长的企业;在这个过程当中,一定会有一批先知先觉的股权投资机构抓住机遇、积极参与投资和投后管理并实现较高的投资回报。

  我们协会一直倡导在股权投资的募、投、管、退四个环节中,要努力实现“规范募集、价值投资、科学管理、多元退出”。规范募集就是在股权投资的“根儿”上不能出问题,如果募集的时候出问题了,后面做的再好再大也可能没意义了;所谓价值投资就是要以平和的心态,在投资决策之前依据自己的充分调研、专业分析、客观评估项目的投资价值大小,而不要单纯地依靠抢pre-IPO的消息,因为就算你能挤进去、能不能上市还是未知、上市后的二级市场表现也不确定;科学管理是最重要的、也是最难的,就是要在投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三五年、甚至七八年,还要不断地注入除了资金之外的、营销管理和资本运作等企业发展所需要的其他资源,一直支持企业发展壮大才能实现理想的回报;多元退出是股权投资过程中最关键的一个环节,就是股权投资机构必须合理地规划投资资金的期限长短和退出时机、理性地判断被投企业的发展现状和退出方式、及时确定和充分准备最优的退出方式,才能最好地实现退出目的。

  虽然我们说股权投资行业门槛并不高,进入股权投资行业很容易,但要做好却很难,不是每个人都能轻易做好股权投资的。所以我们协会希望有更多的人了解和尊重这个行业的特点,要耐得住寂寞、坐的住冷板凳、更要承受早期投资失败的压力。同时,我们也呼吁,各股权投资机构应根据自己的投资偏好和资源储备情况以及投资对象发展阶段的不同,明确在天使投资、创业投资(VC)、股权投资(PE)、并购投资(M&A)中的准确定位,培养一批专业人士长期专心钻研、提高业务素质和横向竞争力,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利用国家支持政策、集中精力做好股权投资业务。

消息来源:企业观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