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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种员工试用期还没过就有可能遭HR辞退

2012-09-07 14:41

试用期内辞职员工是一种很冒险的行为,不到万不得已很多HR是不愿走出这一步的。为了更好减少试用期内解雇员工,膘哥认为从源头上进行控制,在招聘的时候就把好关,尽量给职位挑选一个适岗的人。这种适岗说的是双方面,不只是候选人的素质很匹配岗位,而且公司的气场也要合候选人的拍。

可是HR也有看花眼的时候,那如果遇到下面这其中的必须辞退的员工,HR该具体怎么做?三茅卡卡“风十三”给大家指出了专业详细的方法。

七种员工试用期还没过就有可能遭HR辞退

一、入职隐瞒个人资料(如学历/工作经历等,隐婚隐孕除外)

HR想要无偿辞退此类员工,可以在入职入职登记表里有写明“如有隐瞒或谎报个人真实资料和信息,愿意接受公司无偿辞退”等字样的免责条款让新员工签名确认,同时将其写入企业制度里组织员工培训,公示并要求员工签名。

二、严重违纪/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面对试用期中此类员工有两点很重要:一是你的规章制度从制订的程序上、内容上、告知流程上合法合规,即规章制度必须经由职代会或工会讨论审议通过,内容上不与法律冲突,并向员工公示且组织培训、员工有确认签名等。二是要尽量在规章制度里清晰地列明符合企业实际的具体、明确、细化的严重违纪的条款内容,即要有参照条款可用,不能临时编造添加,甚至没有,否则据此辞退员工难于立足。

 

七种员工试用期还没过就有可能遭HR辞退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想要辞退这类员工,方法类似于第2点,规章制度里要有明确规定和写明定性此类行为的相关条款,同时对重大损害要有明确的定义(可给一个损失范围)。而且,这个重大损害不能定得太不符合常理,比如给一个产值过千万的企业造成500元损失定性为重大损害就显得有些不合理。

四、员工两头兼职行为,无法完成工作/完成质量差拒不改正的

建议HR把该要点写入制度,同时收集保留好证据。证据包括员工出勤记录、工作日志和工作完成记录、业绩考核结果等,如果能拿到员工与别的单位所签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就更好。

五、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这点不用多说,自然会有证据。辞退该类员工合情合理,不会有异议。

 

七种员工试用期还没过就有可能遭HR辞退

六、态度不好/能力不足/业绩不佳(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这三个方面通常都是考察员工试用期内是否合格的要点,据此辞退员工操作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不以单独凭“态度不好、能力不足或业绩不佳”一个原因为由,而是综合三方面因素来综合应用。

2、一定要是在试用期内使用这点,过了试用期就不能用,那怕是超过一天都不行。

3、对岗位职责、任职资格,符合什么样的条件要求才算是可以录用等,企业有要明确的界定和说明,并要求新员工入职时签字确认。如有明确说明的录用通知书offer、岗位职责说明书、劳动合同约定条款等。

4、有证据证明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法律讲的是证据,这很重要。这个证据可以是员工的工作日志、总结、试用期工作考核目标与完成状况、述职报告内容及评价、试用期内过程评价与总体评价等。

5、以上第4点收集的是试用期内员工表现的客观事实,那么如何来对照和判定其就是不合格或不符合录用条件呢?你对新员工试用期转正考核的制度、标准、流程和操作规范的制订就很重要了。并且这些东西都是要公示并培训新员工,让其签名确认的(一般在新员工入职培训时完成)。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员工试用期转正的考核标准和内容,只要是不和法律冲突,符合法定要求所制订的制度,那怕是你制订的制度很简单,但有章可循,员工又签字认同就是有效可行的。如试用期考核评价时让员工做述职汇报,组织其导师、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相关责任人等一起按规定的评分细则,现场进行360度打分评价,结合平时过程评价打分,按给定权重比例算出总分,假定总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若有新员工未达到60分,而此前他就签字同意这个考核方案的,你就可据此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辞退。

 

七种员工试用期还没过就有可能遭HR辞退

七、试用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1款内容规定,员工试用期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依法来说这是要给经济补偿金的,补偿金标准为半个月工资。不过,实际的操作中如果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迟迟在家休养,不能来上班,无法工作就无法进行试用期考评,要不就是延长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法定期限),要不就做通其思想工作,让其主动辞职,通情达理的员工一般还是会接受的。

消息来源:三茅人力资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