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魅族就高通起诉召开媒体发布会,大概传递了几个意思:高通的专利授权是“黑盒子”,魅族要代表国产手机厂商跟高通争一争。不过,笔者在此想说一下,从知识产权保护的角度来看,魅族的说法赚足了大众的情绪,但却没有站在“理”上。
1.魅族说高通的专利授权模式是“黑盒子”
昨天发布会上,魅族给所有到场的媒体记者发了一个黑盒子来比喻高通的专利授权模式,称高通授权给中国厂商,大家都是背靠背去谈,抓住了手机厂商互为竞争对手的关系。
究竟是不是“黑盒子”?
1)高通在中国收取专利许可的解决方案,是经过发改委认可的:对于为在中国使用而销售的品牌设备的高通3G和4G必要中国专利的许可,高通将会对3G设备(包括3G/4G多模设备)收取5%的许可费,对包括3模LTE-TDD在内的4G设备如不实施CDMA或WCDMA则收取3.5%的许可费,在上述每种情况中许可费基数为设备净售价的65%。
2)在中国,已经有100多家在华企业与高通签署了专利许可协议,都会遵照高通与发改委达成的协议来进行,没有本质不同。
3)高通的专利许可条款是发改委认可并向社会公布的,条款十分明确。
4)在商言商,合同协议本就属于企业的商业机密,这也是商业惯例。
2.魅族称自己是中国唯一一个不依赖高通做大做强的手机厂商
一个手机厂商,做大和做强的评判标准是什么?出货量!创新能力!企业自己的格局!
1)从出货量来看,魅族在国内手机市场排名第八,算是一家有体量的公司。
2)创新能力来看,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专利数量来看,截止到2016年6月29日,魅族的发明公布576件,发明授权28件,实用新型45件,外观设计154件,这些专利主要是围绕在外观设计上。
同为国产手机厂商的小米,在2015年申请了3700多项专利,而2014年则是2000多项,本月初,小米还购买了微软1500多项非常高质量的专利,这些专利包括无线通信、云计算、多媒体等等领域。
小米成立仅6年,而魅族是一家有13年历史的企业。
3)手机行业属于更新换代频繁、技术进步快速的科技行业,而科技行业的发展源泉是创新,这也是一家企业持续发展的动力,尊重知识产权,就是对科技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更能看出企业的眼界。
至于不依赖高通的说法,看上去很简单:魅族手机使用的是联发科的芯片,没有使用高通芯片。
然而,联发科与高通没有授权关系,因为手机制造厂商使用了高通的核心技术,所以即便使用联发科的芯片也需要向高通交付授权费用。因为高通的核心技术都是在手机终端上实现的,所以付专利费的应该是手机制造商。
高通的专利技术涵盖了在3G、4G无线通信领域移动终端会使用到的标准必要专利。高通积累了移动通信领域里诸多基础科学研究的专利,简单说来,高通提供的是一种基础编解码的算法,这是无线通信的基础,和具体是不是使用高通家的芯片没关系。
用更直白一点的说法:如果魅族不使用高通技术,那么魅族手机根本就没有通信能力,无法通话,无法上网,那么魅族的产品就不能称作手机了,应该是MP4。
写在后面:
笔者认为,作为掌握大量3G、4G标准专利的通信巨头,高通的底牌是非常硬的。
高通在中国拥有的标准必要专利有1000多项,标准非必要专利8000多项。标准必要专利的意思就是,只要你设计的手机支持中国的3G、4G网络,无论魅族是不是高通的客户,都会不可避免地使用高通的专利。
在本次诉讼中,高通在起诉状中提了3个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确认高通公司向魅族公司发送的《中国专利许可协议》中的许可条件不违反《反垄断法》、符合高通公司的相关FRAND承诺。
2)判令将该等许可条件作为高通公司与魅族公司就无线标准必要中国专利达成专利许可协议的主要条款。
3)并判令两被告赔偿相应损失约5.2亿元。
高通只要证明自己的专利许可条件符合FRAND原则(Fair公平、Reasonable合理、and Non-Discriminatory非歧视)、不违反反垄断法,就把魅族拉回到了专利谈判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