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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内投资公司的社交媒体“革命”

你的投资顾问可以发博客写他/她的工作内容么?或者通过Twitter微博推荐新近阅读的有关石油期货的好文章并贴上原文超链接?他们有没有可能发帖说某某日市场会发生重大事件?在2010年1月以前,以上所有问题只会有一个答案:不可能!……除非这群伙计们都不想混了。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美国金融业监管局(FINRA)并没有专项明令禁止行业人员使用社交媒体发布工作相关的内容,但SEC制定的广告和公关守则被普遍认为扩展适用于各种网络沟通方式。由于法规对此领域的规范模糊不清,大多数重量级投资公司索性禁止其经纪人使用社交媒体。这样一来的副作用就是,基于互联网的商务机会及点对点联系也被一并拒之门外。

2010年1月,美国金融业监管局(FINRA)发出《监管通告10-06号(Regulatory Notice 10-06)》,通告规定:在符合SEC和FINRA法规要求等规范的前提下,投资公司的业务代表可以通过社交渠道发布行业信息。投资公司对此通告的反应略显迟缓,因为投资公司必须先得解决好如何监控其业务代表在网上沟通公关的问题才行:必须创建相关的业务流程、修改和安装相关软件、完成对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但是,在过去的12个月里,社交媒体在投资咨询领域引发的效果确实堪称“革命”。

一些公司对其经纪人在社交媒体平台发布行业信息采取了谨慎、“保守”的做法。一位业界代表说:“我们不得不时刻盯紧经纪人,告诉他们哪些内容可以通过社交媒体发布,哪些不可以。”不过她也表示:“我觉得现在边干边学的机制不错,总比过三年等事情完全清楚后再决定怎么干要强……社交媒体已经走进我们的生活,不会轻易消失的。”

纽约人寿保险公司(New York Life)公司副总裁兼网络负责人Ken Hittel表示,公司管理层对经纪人使用社交媒体的态度相当明确:“我们的CEO(Ted Mathas)明确表示,公司经纪人确实有必要使用(社交媒体)。”纽约人寿保险公司遵从SEC和FINRA的规定,使用相关软件监控公司经纪人的所有网络互动内容。 Hittel透露,该项目“推进顺利,而且几个月内就会落实到位。”

SEC对广告和顾问/投资者沟通的相关法规出台已有一段时间,且适用于包括互联网上各种互动沟通的所有方式。FINRA发布的一段视频文件概括了所有投资沟通都需遵守的五大要点。任何经纪人的任何表述都必须:

  •  不得夸大或误导,必须披露所有重大事实
  •  明确告知公司和经纪人的名称
  •  不得包含或暗示任何预测性陈述
  •  为客户/投资者提供评估服务或市场的良好背景信息
  •  在发布涉及共同基金、各种变形产品、和/或可在交易所交易基金的任何陈述后,在10日内进行登记备案

所有投资公司都必须培训其经纪人,以确保其遵守SEC和FINRA的规定。 Hittel说纽约人寿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培训计划的目标“不只是达到合规”,他表示,公司在社交媒体上将设立1.2万名“品牌大使”;公司会以使其达到“最佳行业标准”的课程进行培训。 Hittel说,在纽约人寿保险公司有句流行语,“你爱怎么做都行,但不能为所欲为”,纽约人寿对社交媒体的使用问题上也体现了这一点。该公司已建立了让其经纪人使用社交媒体的渐进计划……前提是符合SEC和FINRA的所有法规要求。

http://socialmediatoday.com/paulkiser/299653/social-media-evolution-nations-investment-firms

原创文章,作者:刘晓林,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prnasia.com/blog/archives/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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