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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怪象:“闪辞”众多,言论惊人

董秘怪象:“闪辞”众多,言论惊人

近日一则“仪电控股正在对旗下上市公司的董秘进行轮岗”的消息引发热议。所谓轮岗,即仪电系现有几家上市公司董秘之间交换工作岗位。据了解,仪电系旗下目前有飞乐股份、飞乐音响、上海金陵和广电电子四家上市公司。

对于仪电系董秘轮岗的计划,可谓是新鲜至极。业内人士均表示第一次听到这一说法。董秘作为联系上市公司和资本市场的纽带,需要非常谙熟公司的情况。对于这种轮岗制度且不从规则和程序上论证是否合理,仅从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对投资者的传达上便可判定弊大于利。

纵观这一群体17年的发展,无论是从专业度、薪酬水平、社会关注度等方面,董秘已经从执业走向了职业。不过不容忽视的是,在职业化的背后依然是怪象丛生。

“闪辞”众多

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国内A股资本市场共有262家上市公司进行了董秘更替,其中以个人原因主动辞职的董秘多达148位。根据中国证券报的数据统计,自中小板、创业板快速扩容后,高管辞职的数量随之增多,董秘更换也同样频繁。从历史数据看,2009年有87位董秘辞职,2010年有102位董秘辞职,而2011年148位的辞职人数则是创下了新高。

这其中不乏“闪辞者”,即从上任到离职的时间不到一年。宁波银行顾颂东堪称是“下课”最快的董秘,2011年8月26日刚被聘任为董事会秘书,不到两个月宁波银行又于10月10日公告,董事会改聘杨晨为新任的董事会秘书。同样九洲电气原董秘赵志刚的任期也不足两个月,2011年4月18日公司董事会聘用他为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而6月9日,作为副总经理兼董秘的赵志刚递交辞职报告,以个人职业规划原因辞去职务。

如此众多的董秘离职,其背后原因多种多样,其中包括工作调动、换届和身体状况等。当然也不乏以“董秘权责不对等”等历史顽固问题提出离职的。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创业板带来的上市公司的激增,很多董秘也因减持套现而去意已决。由于股权激励对象在职期间,每年减持的比例不得超过25%,而离职则可以规避这一限制。2010年6月11日,探路者董秘范勇建以“两地分居,无法照顾家庭”为由,辞去董秘职务。公开资料显示,范勇建所持股份于10月30日解除限售后,12月11日锁定解除。而其也因此一度被市场认为是创业板高管为减持而离职“大潮”的先行者。

2011年9月29日,丰林集团在沪市主板上市。仅在12天之后,公司便公告称: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全强以个人发展原因申请辞职,创下国内资本市场董秘最快离职案例。

必须强调的是,这些“闪辞”的董秘通常有着深厚的证券从业背景。与资本市场的全面对接,不仅需要专业的知识和广阔的人脉,也包括灵活的沟通和应变。因此蓬勃的资本市场成为催生董秘行业的催化剂,加速了国内董秘的进程。而这些专业性较高的董秘由于其稀缺价值,也更倾向于采取“快餐式”的发展方式,在帮助一家公司融资完成后,继续寻求新的就业目标。

无论是由于上市引发的追求财富效应,还是其他原因,这种快餐式的“闪辞”都不利于上市公司与资本市场的对接,尤其是在目前国内市值建设并不完善的情况之下。

80后董秘

因为年轻,所以被关注。

2011年2月21日,浙江广厦六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包宇芬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秘书。根据资料显示,包宇芬出生于1984年,浙江杭州人。在担任董秘之前,包宇芬一直担任董秘助理一职。谈及27岁即出任董秘要职,包宇芬称,“目前还在学习阶段,肯定会有压力,但应该可以把工作做好。”

包宇芬并不是浙江广厦第一个年轻董秘。公司前董秘张霞担任这一职务时,比包宇芬还年轻两岁。1979年出生的张霞,2004年5月担任浙江广厦董事、董秘时,只有25岁。2005年12月,张霞升任浙江广厦副董事长。

80后董秘第一次被社会广泛关注始于2009年7月28日,时代科技公告称董宋萍出任公司新一届董秘。董宋萍,1985年12月出生,2009年毕业于嘉兴学院金融专业。“之所以被关注,说白了是年龄问题。”这是董宋萍对自己成为“明星董秘”的解释。即使到现在,董宋萍仍是A股最年轻的董秘。

自2009年10月创业板开通后,80后董秘已经开始成批出现,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近10位之多。其中仅在浙江,就已有三位80后董秘。

董秘是上市公司对外的窗口和喉舌,作用至关重要。董秘不仅仅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还要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具备对公司进行监管,甚至对公司的有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制止。而如今这些年轻的80后董秘能否胜任这一角色的确值得商榷。以董宋萍为例,对其董秘的任命仅仅是在她取得董秘资格证书仅一个多月之后,专业度令人质疑。

惊人言论

作为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和发言人,董秘的一言一行有可能成为左右公司股价的风向标,因此格外受到市场的关注。可是这些担当着上市公司代言人的董秘们却一直不乏“惊人”之语,也由此给公司形象带来了不良影响,为此本刊选取了几位董秘在2010年和2011年的言论(见表1)。

根据沪深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董秘有九大职责,包括负责信息对外公布,投资者关系管理,协调公司与监管机构、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等等。而一些现象却长期存在,包括傲慢无礼,很少回答投资者的问题,对待投资者的咨询缺乏耐心;回答问题非常笼统、含混不清;因信批违规曾遭处罚,拒绝回答公众相关上市公司问题;经常联系找不到人,与市场沟通不畅,信息披露不实;多次以各种牵强的理由拒绝投资者调研;多次打电话,没人接等等。

“勤奋沟通,创造价值。”这是在方正科技任职10年的董秘侯郁波总结的肺腑之言。对此中国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施光耀也表示,虽然投资者关系管理与溢价之间没有科学的模具计算,但是良好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对公司价值具有明显的溢价效应。所以建议担当着上市公司和资本市场沟通桥梁的董秘们,除了不断提升专业性之外,积极的态度和认识一样必不可少。
注:本文章版权归属于《首席财务官》杂志社,欢迎合作媒体转载,转载时请注明出处。

 

原创文章,作者:刘晓林,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prnasia.com/blog/archives/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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