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争议:传统媒体记者到底在为谁工作?
核心提示:遇到突发事件时,报纸记者是第一时间发上微博,引起公众关注,还是优先将内容提供给所在媒体?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本质上,门户网站与传统媒体之间,是商业模式同质化的竞争,由于传统媒体享有采编能力和采编优势,这让传统媒体与门户网站之间形成了上下游关系,微博的出现,则从根本上动摇了这种原本就脆弱无比的合作关系。
一条关于传统媒体记者是否应当在第一时间发布微博而不是给其供职机构供稿的帖子,引发了媒体各路大佬以及关心媒体界的朋友的大讨论,确实出乎意料。这让我们越发感到有必要对这个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
作为在报纸等传统媒体任职的记者,当他们出现在突发事件的现场,是选择第一时间将内容发上微博,引起公众关注,还是遵守其与所供职媒体之间的契约关系,优先将内容提供给所在媒体,由所在媒体来发布?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时常令我感到疑惑的是,这是一种越来越普遍的现象,即传统媒体的记者,在到达现场后,往往直接用个人微博发布消息,进而引起公众关注,推动事件的演变。
这里难免会涉及到两方面的冲突,一方面,记者作为新闻记录者,有强烈的表达欲望和个人英雄主义情结,我们认为,这是新闻理想主义召唤下的一种自发行为,记者最大的愿望是抢在第一时间发布新闻,引起公众关注,而在信息网络如发达的今天,传统媒体的业态已经无法适应这个需求,一个记者去现场采写完,当天晚上写稿交稿,等到第二天报纸出版时,新闻已经成为往事。
所以,传统媒体在明知自身的局限后,不得不默认记者的自发行为,对于记者发布第一现场的微博,通常采取沉默状态,有些意识比较领先的媒体,则通过官方微博来发布资讯,以求获得最大的公众关注。
但是,记者的自发行为,却容易与其职务约束产生冲突,众所周知,记者与报社之间存在劳动协议关系,报社为记者提供相应的薪酬,差旅费,配套社保等,记者则向报社回报其采访成果,通过新闻的采写,获得读者关注,进而经营部门将这种关注度转化为广告收入。
报纸的读者,他们虽然花钱购买报纸,但是往往其购买费用不足以覆盖报纸的纸张、印刷、发行和采编成本。报社与读者之间形成一种无形的约定,我花较少的价钱购买你的产品,同时你有权力在你的版面投放广告。
互联网时代,门户网站将这种交换变得更加直接,网站省却了报纸的印刷、发行、纸张成本,取而代之的是服务器和带宽费用,读者不再需要为内容付费,门户网站通过吸引受众眼球,形成流量,进而置换成广告。
所以,本质上,门户网站与传统媒体之间,是商业模式同质化的竞争,由于传统媒体享有采编能力和采编优势,这让传统媒体与门户网站之间有了要价的筹码,门户通过购买传统媒体内容的方式来获取收益,彼此之间形成了上下游关系,由于购买内容的成本相较门户网站巨额的广告收而言占比甚微,因此这种合作关系可以勉强维持下去。
微博的出现,则从根本上动摇了这种原本就脆弱无比的合作关系,记者通过微博发布消息,帮助门户网站曲线获得了其梦寐以求的第一消息源,更加致命的是:记者给报纸提供的每一篇稿件,报纸都要为此付费,但是记者发布的微博,却不需要商业网站付出任何的费用,记者获得是一种精神上的认同感和成就感,商业网站则收获了大量的内容以及受众关注,因此传统媒体的本来就微小的广告阵地就这样被势如破竹地侵蚀着。
为了对抗微博twitter之类社交媒体带来的冲击,十分注重知识产权保护的美国,其新闻机构也通过建立员工行为规范等方式,来保护自身的利益,其中最为典型的莫过于年初美联社的案例。
今年2月份,美联社一名摄影记者在“占领华尔街”运动中被捕,有员工将此消息通过社交网站推特先发布到网上。美联社高层在内部邮件中严厉指责这种行为是“胳膊肘外拐”,并重申规定:一切有新闻价值的消息、图片或视频都要首先提交给美联社,而不能自行在推特之类的社交媒体上发布。
以管理温和著称的美联社也下“重手”规范员工使用推特,反映了社会化媒体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规范使用社会化媒体不再是“要不要”的问题,而是“能不能”的问题。另一方面,舆论对美联社在这一事件中的理解和支持态度也表明,以自律规范的方式治理社会化媒体,正在成为社会共识。早在2010年3月份,路透社曾公布社交媒体政策,其中特别指示记者不要在Twitter上“抢发”重要新闻。
所以,此时研究媒体从业人员的职业规范,对于传统媒体行业而言,意义重大,数据显示,中国新闻从业人员高达70万,其中相当大部分都在传统媒体领域工作,而涉及的外围产业,更是高达数百万人,他们都需要共同面对新媒体新技术带来的冲击,
现实的情况是,大部分的传统媒体仍然满足于延续数百年的传播模式,习惯于周报日报的慢节奏,技术手段的落后,导致一些较为优秀的一线记者倾向用微博等更为迅捷的手段来传递信息,而对其核心竞争力——采编优势保护不足以及知识产权的漠视,则助长了这种行为,结果势必导致:“报纸掏钱养记者,记者发微博为商业网站贡献价值”。
在新媒体时代的战场,传统媒体在两条防线上同时失守,对整个行业而言意味着灭顶之灾。
实际上,内容往往是媒体最有价值的部分,如果这部分没有严格的规范进行管理,当报社为记者的现场调查提供差旅费、为其工作发放薪酬、购买社保,报社却发现,第一手的信息已经出现在商业网站微博上,这不等于是为他人做嫁衣裳吗?
有人将我这种说法形容为怒斥,这当中可能有曲解,所谓的怒斥,也应当是对传统媒体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当然,还有人会说:新闻最大的价值是传播,记者如果依从报社的规定,导致一些新闻无法发布,或者延迟发布,势必会影响公共利益。这样的说法不无道理,但是如何界定公共利益呢?是否为了公共利益就可以牺牲传媒本身的利益呢?如果我们认为,为了更高的利益,可以牺牲报社个体的利益、牺牲报社其他从业人员的整体利益,那岂不是走到了我们反对的那边。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的媒体人都在呼吁,要尊重个体价值,尊重个体利益,不能简单为了所谓的更高价值、为了整体利益牺牲个体利益,为何到了新闻采编行业,却可以置这样的呼声于不顾呢?
更何况,记者与报社之间,是有着劳动契约关系的,这个关系天然地约定:记者应当将其获得的第一手信息提供给其供职单位,而不是第一时间发布在一个公共言论平台上,并且这个公共言论平台的所有权是属于商业公司的,这些内容带来的流量是可以带来商业利益的。并且你在加入这个公共平台时,也同意,该公司有权对你的内容进行审核、删除,甚至可以删除你的账号。所以,你实际上在为商业公司免费打工,而你作为传统媒体从业人员,第一时间将内容发布在公共平台上,实际上是一种违约行为。
当然,很多朋友的批评也让我反省到自己认识的不足,比如应该对现有传统媒体的体制进行反思,而不是对记者进行批评,此言有理,但我们只能在当下讨论现实的可操作情况,脱离现实的讨论是无法进行下去的。应然和现实之间永远有着差距,用应然代替现实,无疑是不着边际的乌托邦。毕竟,记者不是公职人员,他们的收入不靠税收来供养,很多市场化媒体的采编人员收入,来自于报社将内容的吸引力置换为广告的这样一个转换,所以,他应当先遵守其职业约定,在不违背职业约定的情况下,维护公共利益。如果确实遇到公共利益大到足以牺牲职业约定的情况,则另当别论,可惜当前这一块的界定却十分模糊。
所以,对于媒体从业人员而言,尤其是采编人员而言,时常要面临公共利益和职业约定的冲突,如何更好地平衡这种冲突,不会导致自发行为损害其服务机构的利益,是十分重要的考量因素。
而传统媒体则应当奋勇思进,积极拥抱新技术,为自身资讯的传播提供各种便利。记者这份工作很大的成就感来自于读者的反馈互动,如何满足记者的表达欲望是十分重要的考量。这一点上,传统媒体先天不足,效果大大折扣。而微博提供了这一渠道,且这种无形的激励其实是记者很大的动力,非收入等其他方面可以代替。
即使在契约精神下,记者不在网络平台发表工作相关内容,也不利于刺激记者提供更好的内容,不利于新闻内容的传播和读者体验。实为画地为牢之举。堵不如疏,值得一试的是传统媒体自身给记者提供合乎契约的平台和空间,且在这个平台上,记者和媒体的态度得以完整的体现,而不是碎片化的被第三方平台整合做他用。在自己的平台上做新闻营销,也能掌握更多的规则和主动权,而不是在海量的第三方平台被一些商业规则淹没。
21世纪网作为21世纪传媒的唯一新媒体平台,正在努力尝试从传统媒体向新媒体的转型,尽管有着技术落后、组织架构沉重等种种问题困扰,但是我们仍然在探索新媒体时代的可能性,比如推出直播、即将推出自己的交互社区平台、金融数据产品等,我们试图用事实证明,只要传统媒体勇于对接新技术,它依然可以在新媒体时代获得一席之地,这对于整个传统媒体行业而言,是具有借鉴意义的,我们愿意为了行业发展,做先驱,但不会成为先烈。
后注:时间紧迫,难免有思虑不周之处,提出这个问题,更多是希望引发行业的思考,也欢迎各路方家不吝批评指正。
(作者系21世纪网执行总编辑,21世纪经济报道财经新闻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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