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未经许可蓄意且毫无顾忌地使用迈克尔∙乔丹的姓名并误导中国消费者
北京2012年2月23日电 /美通社亚洲/ -- 美国篮球巨星迈克尔∙乔丹已经向中国一家法院提起诉讼,指控中国运动服饰生产商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其姓名。
迈克尔∙乔丹表示:“在我作为职业篮球运动员和从事商业活动的过程中,我为建立个人形象及品牌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并为以我的名字和形象为标志的运动鞋和运动服品牌而深感自豪。
“当我了解到有其他企业未经我许可便利用我的中文名字、球衣号码23号,甚至试图利用我孩子的名字开展商业活动,我感到非常失望。我采取这一行动的目的是保护我所拥有的姓名权及品牌。
“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竞争的市场,中国的消费者与其他地区的消费者一样,在购买服装、鞋子及其他商品时都有众多的选择。中国的球迷一直对我非常支持,对此我十分感激。我认为他们对自己所要购买的商品具有知情权。
“这项诉讼的目的不在于经济诉求,而是旨在对我姓名权的保护,是一个原则性问题。我计划将诉讼有可能得到的任何经济赔偿用于发展中国的篮球事业。”
“乔丹体育”注册和使用了“乔丹”这一名称,而在很多中国人心目中,这一名称早在迈克尔∙乔丹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在成名时就与其本人紧密联系在一起。乔丹于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期间第一次给中国观众留下了深刻印象,当时他效力的美国篮球队赢得了奥运金牌。1987年中国第一次引进美国职业篮球全明星赛的电视转播,从那时起迈克尔∙乔丹就长期频繁出现在中国的电视荧屏上。
根据中国法律,申诉姓名权的原告有权到法院申请其姓名不被侵犯和损害,其适用的情况如下:1)原告本人为公众名人;2)被告出于不良目的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原告的姓名和其他个人专属权益;3)对原告姓名和其他个人专属权益的使用给消费者在选择商品或服务中造成误导,从而对原告造成伤害。近期,曾有其他运动员在类似案件中获得了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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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克尔•乔丹简介
美国国家篮球协会(NBA)传奇人物迈克尔∙乔丹于2009年9月正式入驻奈史密斯篮球名人纪念堂。乔丹作为篮球运动员改写了这项运动的历史。他代表芝加哥公牛队参加过13个赛季的比赛,10次获得得分王的称号。他创下 NBA 联赛每场得分30.1分的较高记录,他在整个职业生涯中共得分32,292分,是 NBA 有史以来第三大得分手。迈克尔∙乔丹率领芝加哥公牛队六次获得NBA联赛冠军称号,每次他都被评为NBA总决赛有价值运动员(MVP)。他曾五次被评为常规赛季有价值运动员,1991和1992两年他同时获得常规赛季和总决赛有价值运动员的称号。
2010年3月,乔丹成为夏洛特山猫队的主要股东。此前四年间,乔丹曾是该队的股东之一,并负责管理球队的篮球运营。乔丹是首位成为 NBA 球队主要股东的前NBA运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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